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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哈哈镜]

作者:资慧 来源:玩转帮会 2016-07-06 16:00:47

2016年7月6日讯,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官网向社会解读了近日发出的《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保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其中提出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

2016年7月6日讯,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官网向社会解读了近日发出的《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保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其中提出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提高诊疗、手术、护理服务价,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特需医疗

《通知》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和定价方式,国家负责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地方确定医疗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医药费用控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通知》强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关部门和各地都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要坚持协同配套,增强改革的系统*、整体*和协同*,形成政策合力。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确保医疗机构良*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要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殷呈悦

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1.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人力消耗占主要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可探索由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谈判形成价格的机制。

2.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部门,根据本地区医疗市场发展状况、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确定,并在2016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3.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由医保经办机构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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