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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将实行家暴告诫制度 [热事件]

作者:晶晶 来源:中时电子报 2016-07-03 14:16:20

齐鲁网烟台7月2日讯(烟台台战晓燕)以往,有些传统观念认为,打自己老婆孩子是家务事,别人管不着,公安机关对于施暴人也往往因为他们是一家之主而没太多办法。近日,烟台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烟...

齐鲁网烟台7月2日讯(烟台台战晓燕)以往,有些传统观念认为,打自己老婆孩子是家务事,别人管不着,公安机关对于施暴人也往往因为他们是一家之主而没太多办法。近日,烟台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烟台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今后将给那些不尊重家庭成员、好动手动脚的家暴人员戴上紧箍咒了。

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对家庭暴力加害人予以书面告诫的制度。为此,市公安局、市妇联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了公安机关履行家庭暴力告诫的操作程序并统一了文书样式。今后,公安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在对加害人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视情向其下达《家庭暴力告诫书》,载明加害人的基本信息、违法事实,告诫其今后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倘若再犯将依法予以惩罚。《告诫书》还将同时送达被告诫人所在单位及其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备案。被戴上紧箍咒的家暴人员将在派出所及相关基层组织的监督下进行改过。

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希望通过此举能够警示教育那些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家暴人员,以共同促进我市平安家庭建设及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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