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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结案彰显小额诉讼程序威力

作者:韩超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6-11-30 16:00:00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洛碛法庭用短短10日审结了一起小额诉讼案。2017年2月8日,该庭受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黄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16年9月30日,其把车开到了被告处洗车,在原告离开后,其车被撞。嗣...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洛碛法庭用短短10日审结了一起小额诉讼案。

2017年2月8日,该庭受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黄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16年9月30日,其把车开到了被告处洗车,在原告离开后,其车被撞。嗣后,原告到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了修理。修理期间,原告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花去了租车费用2400元。原告认为,被告洗车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应对原告的租车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本案事实清楚、涉案金额较小,立案后,洛碛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案件受理当日,法官便与被告取得联系并定好开庭日期,同样在当日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2017年2月17日,肖锋法官开庭审理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向双方做调解工作,该案当庭得以调解结案,被告当庭支付了原告租车损失费用500元。

法官提醒,修理厂(或洗车厂)在接收车主车辆后,其为车主提供修车服务并向车主收取报酬,双方之间实质上形成了有偿服务合同关系,任何一方都要保障合同顺利履行。本案中,修理厂在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没有保障好车主的车辆安全,从而给车主造成了经济损失,修理厂对此要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0天时间,且经调解当庭兑现,充分体现了小额诉讼制度的优势,优质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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