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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584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伊文 来源:农业部 2017-07-18 17:47:16

下载文件:农办议〔2017〕115号.CEB杨娟娟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农业产品、丰富的生...

下载文件:农办议〔2017〕115号.CEB

杨娟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农业产品、丰富的生物资源、完善的技术体系和较高的文化价值。但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一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正在被破坏、被遗忘、被抛弃。加强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是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技术结合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农业部从2012年起,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在全国部署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通过制定管理办法、组建专家队伍、评审认定遗产项目、编写科普丛书等,提升了公众的保护意识,营造了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在增强遗产地产业发展后劲、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传承农耕文明和弘扬农耕文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于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的建议

建立农业部门为主、多部门参与协调的管理机制,对于推动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十分重要。农业部考虑到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广泛*和学科的多样*,专门邀请农业、生态、环境、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等领域的27位专家组成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在技术层面协助我部做好遗产评审、标准制定、遗产管理等工作。同时,农业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林业局、旅游局等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协作关系,在2016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中,将发掘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作为重要内容。

二、关于加大投入的建议

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投入,支持遗产地开展特*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发掘与传承农耕文化、发展文化产业、保护生物多样*、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宣传,对于培育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人,提升遗产地原住民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意识均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绝大多数遗产地按照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的要求,专门设立县级保护经费,建立有效的保护机制,支持遗产的发掘保护工作。同时,农业部以保护、修复为核心,以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构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与传承机制为目标,组织专家研究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并积极与财政部协调,争取形成持续运行的项目,推动遗产地实现文化、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目前财政部正在积极调研。

三、关于加强科学研究的建议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学科多、知识面宽,是一个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于一体的跨学科研究领域。我国各类科研计划中对农业文化遗产涉及的领域均有不同程度的支持,但由于系统集成不够,难以有效支撑农业文化遗产的科技需求。为加强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中国工程院在2012年专门设立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战略研究重大专项,组织李文华院士等100多位专家组成课题组,对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为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农业部组织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向科技部提交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科研专项,争取科技部重大项目支持,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立项。下一步,农业部将积极与科技部进行协调,争取将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整体纳入国家科研计划。

四、关于加强国家合作的建议

目前,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有11个来自中国,数量占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总数的35%,居各国之首,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了全球前列。为加大国际交流工作,2012年,由中国科学家牵头,会同韩国、日本等国的科学家成立了“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会”,并承办了第一、第四届年会。2017年,农业部组团参加了粮农组织主办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欧洲及中亚区域工作研讨会,分享了中国在农业文化遗产管理方面的经验,并从“一带一路”国家和推动南南合作的角度,向粮农组织提出了文化遗产合作的建议,受到粮农组织的高度赞赏。

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文化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强动态管理和服务监督,强化宣传推介,争取扶持政策,加大挖掘保护力度,不断健全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机制。同时,督促遗产地设立遗产标识,切实履行职责,按照遗产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大挖掘保护力度,确保把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为弘扬中华农业文化、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我部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010-59192754

农业部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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