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河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07 09:21:59  评论()

文件名称:河北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

文件编号:冀政发〔2018〕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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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883/2018-00222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文号:

冀政发〔2018〕6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7日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日

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创新竞进,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行动目标

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攻关期,也是我省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关键期。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河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迫切需要破解创新能力不强、创新主体不多、创新人才不足、创新环境不优等瓶颈问题,推动河北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发展之路。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要求,紧紧抓住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以建设新时代创新型河北为主攻方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大牵引,以促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为基本路径,围绕“双创双服”活动,瞄准科技创新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急需,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河北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行动目标。到2020年,高质量创新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左右。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2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

——创新平台扩量提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突破200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达到200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600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超过10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800家。

——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国家级高新区超过8家,千亿元级高新区达到5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达到17家。国家级孵化器达到40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110家,国家级星创天地达到100家。院士工作站达到360家,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达到180个。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1.实施创新机构倍增计划。加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打造标志性高水平研发平台,力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增长到1900家。加强资源聚集和先期培育,争取国家实验室以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河北、布局雄安新区,积极创建1-2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强化京津冀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计划,建立服务平台,完善绩效评价和后补助制度,引导原值2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

2.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产业需求为目标,以企业化运作、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模式,重点在雄安新区以及省级以上高新区、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新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省内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京津共建或自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围绕行业发展,鼓励转制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等,改造提升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省级重点支持打造100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

3.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围绕补齐传统产业链条、培育新兴产业链条的重大需求,按照“精心筛选、靶向突破”的思路,在大数据、先进绿色制造、高端新材料、安全清洁智慧能源、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新型城镇化、大健康新医疗、现代农业等领域,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大“杀手锏”产品。

4.增强民生领域科技支撑能力。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等领域技术供给能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围绕“双创双服”活动20项民心工程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和居家养老、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民生改善重大科技需求,精准布局科技惠民项目,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深化科技精准扶贫,支持科技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培育特色扶贫产业,每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助力精准脱贫。

5.提升军民融合技术双向转化能力。研究制定我省科技军民融合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规划,争取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国家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实施军民融合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充分发挥河北省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孵化中心)作用,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进中船重工(邯郸)等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建设,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到2020年,打造70个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

6.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和中东欧国家开展科技交流、招商与合作服务,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强化成熟适用技术培训和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建设联合实验室、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科技园区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到2020年,建设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30个。

(二)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催生供给侧改革新动能。

7.前瞻布局先导性产业。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原创性成果研发,大力推进创新方法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每年谋划实施50项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50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着力培育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前沿材料、生命健康等先导性产业。支持保定太赫兹国际科技产业基地、唐山石墨烯产业集群、邯郸智能装备产业集群等建设。

8.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河北有基础、整合资源有条件、未来发展有市场、符合产业技术演进趋势”的原则,聚焦大数据与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等10个重点领域,滚动实施百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建设3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形成新兴产业局部强势。到2020年,十大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7万亿元,带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

9.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瞄准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一业一策制定转型升级路线图,引导企业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努力形成新型供给能力。围绕发展智能制造,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开放创新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到2020年,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8。围绕发展绿色制造,在焦化、烧结、印染、制革等行业推行清洁化改造,抓好以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为代表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快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启动实施千项技改工程,重点支持一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改项目建设。

1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研究,着力培育工业设计、智慧物流、协同电子商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新业态,构建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集群化的新格局。建立现代服务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聚集创新资源,大力推进承德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北戴河国家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等建设。

11.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发展,加强种质资源创制及育种技术创新,加快培育现代农作物种业,完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重点支持智慧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生物肥料、生物农兽药、生物饲料等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100家,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800家。深入实施渤海粮仓、粮食丰产、绿山富民等科技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三)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

1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完善后备培育库制度,做强培育服务机构,做大做优专利超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入库后备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

13.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省、市、县三级精准帮扶2000家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4.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标准和流程,力争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

15.培育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协同创新效能,充分发挥联盟在整合创新资源、优化科技服务、提升品牌质量、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学研资深度融合。到2020年,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超过70个。

(四)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构筑成果转化新高地。

16.推动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围绕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争取国家制定出台支持雄安新区科技创新改革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部署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努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区。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布局雄安新区,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雄安中心和大数据创新试验区。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争取开展军民融合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试点。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建设数字城市,打造智能新区。以雄安新区为核心,积极争创雄安(石保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17.打造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接国家和京津科技成果库,搭建示范区科技成果推广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发布推介一批“技术包”“成果包”。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衡水5市指导各分园区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和专项支持政策。示范区各分园区研究建立成果对接、重点举措、转化落地三个清单。到2020年,示范区吸纳京津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占到全省的1/3以上。

18.推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完善科技部与京冀两地“1+2”协同共建机制,推动京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发展高端蔬菜、有机林果、精致养殖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示范带“1516”建设专项,打造1个农业创新高地,建设50个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100个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壮大6个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

19.实施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对接国家“科技冬奥行动计划”,争取一批国家专项支持。研究制定《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以科技冬奥助推冰雪产业发展,在冰雪运动装备、虚拟现实等领域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提升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批重大科技示范工程。

20.建设各具特色的协同创新载体。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河北协同创新战略定位,落实《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发挥“2+4+46”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作用,与京津共建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石家庄(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曹妃甸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中科衡水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北京大学邯郸创新研究院、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等创新共同体和成果转化基地,着力吸纳承接北京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省级每年至少支持50项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应用。到2020年,京津技术输出成交额中河北占比力争达到10%,“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格局基本形成。

21.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探索建设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发挥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作用,支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新建一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到2020年,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38家。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规划建设集展示、交易、转化、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成果展示国际化平台,全省技术交易总额达到500亿元。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纳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建设10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按照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推送工作规程,编制发布指导目录,组织各市每年至少开展2场科技成果推送活动。落实《支持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分别研究制定支持中国电科集团54所、13所、中船重工集团718所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方案,促进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省产业化。

(五)着力推动区域创新,构建联动创新新格局。

22.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聚焦解决县域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按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典型带动、梯次推进”的思路,抓紧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跃升工程,对全省县(市、区)按科技创新水平进行分类,分别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举措,研究制定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方案,实现县域差异化、可持续发展。

23.建设创新型城市。发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国家《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要求,积极推动其他市达到创新型城市标准,争取更多的市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入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创建进程。

24.实施高新区提档升级工程。持续推进开发区管理创新,优化开发区发展专项设置,重点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石家庄、保定高新区积极创建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高新区。支持沧州、衡水等省级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

25.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统筹推进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引导园区优先向贫困地区布局,支持饶阳、怀来等省级园区升级国家级,支持承德、保定等有基础的市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到2020年,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达到140家。落实《河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指引》,建设一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支持承德等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六)强化创新人才支撑,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

26.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大力推进人才兴冀工程,每年实施重点人才计划项目50项以上。深入推进“巨人计划”“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外专百人计划”,吸引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和知名高校毕业生来冀创新创业。持续推进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每年重点支持引进25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和200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新建30家院士工作站。深入实施省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建设全省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打造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加快中国(河北)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技人员绩效工资收入,加大科研项目激励收入,鼓励获取更多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支持离岗创业、兼职兼薪获得合法收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27.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以推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重点,优化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加强学科建设,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双一流”大学建设,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组建高端创新团队和机构,持续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形成一批优势学科集群和高水平研究基地。

(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科技改革新突破。

28.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落实《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方案》《河北省系统推进石保廊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投贷联动等32项国务院授权改革举措落地实施,确保试验区改革任务按时全部完成。支持石保廊区域的中央单位深入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29.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建立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形成更加简单管用、务实高效的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再造管理监督流程,大力培育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优化财政投入方式,针对不同计划类型项目分别采用竞争性分配、稳定支持、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及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实现较快增长。

30.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四个机制与统计报告、无形资产管理、转化信息库等三项制度,带动国有资产确权、变更等相关领域改革,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和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协议转让制度。探索开展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31.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岗位设置、经费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自主权。根据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可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教学、科研机构,调剂使用编制。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开展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试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支持省属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开展研究。积极推动公益类科研院所科研绩效拨款制度改革。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建立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八)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构建创新驱动新生态。

32.打造“双创”升级版。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双创”支撑力,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为重点服务发展。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施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制定专项方案,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县建设2家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支持每所高等学校建设1家以上众创空间,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积极开展唐山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到2020年,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达到170家、240家、400家,培养引进创新团队和小微企业10000个,把河北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

33.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围绕“四个100、四个一批”重点任务,每年组织100家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累计实施100项专利导航评议项目,支持100项专利权质押贷款、作价入股、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培育1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一批授权发明专利,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专业市场,扶持一批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力争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全省授权发明专利超过7000件。

34.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研究制定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扩大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吸引集聚一批京津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组建京津冀创投联盟。加快发展科技支行,到2020年实现各市全覆盖。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做大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依托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双创”专项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鼓励各市政府、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和风险保障。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规模,实现与京津科技创新券相互衔接、互认互通、统筹使用。

35.倡导创新文化。精心组织办好“双创”活动周、科技活动周、专利周、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创新文化、创新政策、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形成全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借助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科研诚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省科技创新重大战略研究、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各市、县(市、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

(二)加大科技投入。继续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支持,建立省、市、县财政科技资金快速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财政科技资金,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新型研发机构培育、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等。强化普惠性后补助支持,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三)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对国家和省已出台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试点,建立政策落实督导体系,推进改革举措的梯次实施和落实到位。搭建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制定重大创新政策第三方评估实施意见,通过评估优化创新政策体系。

(四)开展监测评价。落实《河北省创新调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立科技创新指标监测体系,实行重点指标月报与季报制度。探索建立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快报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发布上年度省本级及各市研发投入、财政科技投入数据。完善包括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指标在内的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数,对各市开展创新能力分析评价,发布年度评价报告。

(五)突出协调联动。建立省、市协调推进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基层创新的指导和带动。各市2018年4月底前出台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因地制宜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重要平台、细化一批改革举措,并报省政府备案。

(六)注重创新考核。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和省有关部门,省政府年终进行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增加指标权重。

附件:1.《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2.《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

3.河北省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指标监测方案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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