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人社发〔2017〕1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54号)要求,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7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