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研究,因城、因地、因时施策,切实抓好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去库存等各项工作,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
一、工作任务
(一)归集各部门有关数据,跟踪分析房地产交易、价格、库存、土地供应等变化情况,及时形成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报告;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做好市场监测和预警;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
(四)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研究出台、完善相关政策;
(五)依法披露相关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二、成员单位和职责
成立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省地税局、省国税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会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向省政府报送市场运行情况报告。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对全省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落实、土地供应等情况进行监测监管,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土地供应等调控政策。
省统计局:负责房地产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指导、监督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及时提供相关信贷信息和数据。对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进行监测,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负责房地产价格及指数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调查数据。
省地税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省国税局: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三、工作规则
(一)会商协调小组会议一般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协商召集。
(二)会商协调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三)会议议题由召集人或七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共同商议确定。
(四)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形成会议纪要。
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召集人:郑为文副省长
副召集人:陈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员:高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许建平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金绮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胡平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国英省国税局副局长
吴豪声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副行长
梁冰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副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