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2-14 23:23:01  评论()

文件名称: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12月12日至13日,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组抽查了河北省沧州市、衡水市、邯郸市、山西省太原市、山东省淄博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鹤壁市、新乡市等9个城市的426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具体点位,发现5家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限产。具体情况如下: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太原东铝业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44台电解槽,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仅停产了14台电解槽,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限产要求;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河南诚信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漆烘干房正在生产,存在露天喷漆现象;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河南五一化工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油漆生产线正在生产;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智翔起重配件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电炉尚有余温,沙型车间的钩轮预制件正在冷却定型,有沙坯蒸汽扩散,有明显的生产迹象;河南省新乡市金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应停止使用电炉,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两台电炉有余温,有明显的使用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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