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河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08 11:36:4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林字[2017]13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省林业厅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信息导航

varsimpleTreeCollection;$(document).ready(function(){simpleTreeCollection=$('.simpleTree').simpleTree({autoclose:false,afterClick:function(node){varurl=$('span:first',node).children().attr("href");vartarg=$('span:first',node).children().attr("target");if(url=="#"){window.location.href=url;}else{if(targ=='_self'){window.location.href=url;}else{window.open(url,'','','');}}},animate:true});$("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eq(6)img").attr('class','trigger1');$("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eq(7)img").attr('class','trigger1');$("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last:eq(0)img").attr('class','trigger1');});

.simpleTreeDiv{border-width:1pxsolid#B4AFAF;width:219px;}

概况信息

地区(行业)介绍

机构设置和职能

领导成员和分工

政府规章文件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规划总结

规划

计划

年度报告

工作总结

工作动态

工作部署

领导活动

领导讲话

公告公示

应急管理

政府大事记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财政财务

专项经费

政府投资项目

财政(务)预算

财政(务)决算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采购

统计信息

办事指南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8161/2017-00346

发布机构:

省林业厅

文号:

冀林字<2017>139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7日

主题分类:

林业

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林字〔2017〕139号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

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7月21日

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林业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林业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突出检查安全生产隐患较多、最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域、场所、环节和地点;突出检查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检查反复发生又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主要是全省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林场、苗圃,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旅游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近期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3.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5.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林业行业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二)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1)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森林防火预防工作规范执行情况;野外火源管控制度建立情况;专业队伍分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以水灭火队伍装备建设情况;护林员、专业队纳入全省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情况;防火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情况。(2)夏季防火部署情况。夏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关键部位和景区入口火源管控情况;值班值守和专业力量留守情况;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本地区防火督查工作开展情况。(3)宣传教育情况。开展防火宣传的主要工作和采取形式;防火明白纸是否真正入户到人;是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和互联网手段,广泛开展宣传。(4)防火培训情况。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防火培训情况;防火办主任和专业扑火队长防火业务集中培训情况;对专业扑火队伍的管理、培训和实战演练演练情况,特别是以水灭火技战术训练方面。(5)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未破火案的继续侦查情况;市、县、乡、村“四长”森林防火责任制签订情况;护林员等一线管护人员责任状签订情况;特殊人群监护责任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发生的火灾责任人查处情况。(6)信息化建设情况。各市卫星林火监测开展情况;重点县(市)卫星小站建设及使用情况;各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地理信息、市县两级视频会议专网)建设使用情况。

2.森林旅游。旅游景区(点)缆车、索道、观光车、游船等游览游乐设施和旅游道路、人行步道、漂流路段的检修、维护情况;旅游路沿线及游客集中区域的安全护栏、护网建设情况;各类危险地段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及人员看守情况;娱乐场所和食宿设施是否通过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验收,餐饮服务执行卫生防疫规定情况;报警点和医疗急救站(点)的设立及相关人员的设立配备情况;公园入口处和重点部位防火检查站设立情况,景区(点)是否张贴醒目的防火、禁火标志。

3.林场造林、伐木、集材、运输等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质检中心(站)危化品存放、使用制度及执行情况。

4.林业单位的电梯、锅炉、电路、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汛期安全。山区林区防洪防汛组织领导,应急处置预案,汛期安全措施,物资准备,隐患排查等。

6.近期安全事故发生较多的林业单位。

四、检查方式

(一)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彻底自查。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并列出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建立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

(二)林业部门要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组织指导专项检查并进行督查、抽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

(三)突出暗查暗访等重点检查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提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

五、时间步骤

自7月至10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自查自改阶段(7月)。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至9月)。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有关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级分类制定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全覆盖。省厅组成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和抽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有关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周金中厅长任组长,王忠副厅长任副组长,张建国、曹刚、田建辉、李盼威、鲁少波、王宇、王振一、彭进友、李远坤、刘海莹、田军、庞新博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张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有关单位要采取专项督导检查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和督查活动。省林业厅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成立三个督导组,赴驻外直属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厅直属有关单位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分别于7月25日、10月25日前报省林业厅办公室。

联系人:张涛,88606889,13832363394

电子信箱:hblyaqscb@163.com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抄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2017年7月21日印发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