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0-31 11:35:33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能源〔2017〕94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决定开展2017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推荐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7〕540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sftj.idsmpc.org)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相关推荐材料(推荐表)于11月5日前报我委能源处。

联系人:刘航;联系电话:0591-87832741。

传真:0591-87856130;邮箱:nyc@fjetc.gov.cn。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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