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宁德市政府关于同意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金马北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宁政文〔2017〕19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金马北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规〔2017〕131号)和《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闽东路南侧金马北路西侧地块有关事项的说明函》(宁规函〔2017〕501号)收悉。经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研究(会议纪要〔2017〕1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闽东东路南侧金马北路西侧地块(350901-06-D-DS-01)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二、350901-06-D-DS-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46657㎡,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R2、B1、B2);其中计容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小于30740平方米(计容商业商务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58%),计容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118600㎡(计容居住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9.42%),容积率不大于3.2,建筑密度不大于3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20米,建筑退让金马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20米。
三、地块内配建一座独立占地六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8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计容)。
四、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原批复意见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