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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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省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发展,提升水产良种供给保障能力,按照《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厅编制了《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海洋与渔业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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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晓伟余熙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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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ujianxdyy@163.com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8月23日
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海洋与渔业项目申报指南
为持续推进我省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发展,提升水产良种供给保障能力,经研究,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海洋与渔业项目重点支持海带、凡纳滨对虾和河鲀等优势特色品种的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发展。
一、总体要求
围绕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品牌渔业、生态渔业、智慧渔业”的要求,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以产业提升和生产需求为导向,以优质品种选育为重点,建设完善种业基础设施,创新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开展联合育种攻关,选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着力提升品种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种业市场竞争力,为现代渔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海带、凡纳滨对虾和河鲀等优势特色品种的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培育一批生长快、肉质好、抗病能力强等经济性状优良的新品系、新品种,建成一批特色品种育种平台、种质资源库,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推广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品种创新能力,完善良种繁育基础设施,提高良种覆盖率。
(一)海带品种创新与种苗繁育产业化工程
1.选育海带新品系2个,通过省级以上认定。其中宽厚型海带新品系1个,增加叶状体平均宽度和厚度,增产20%;早厚成耐高温海带新品系1个,耐受水温上限提高至2O℃,增产20%。
2.建成海带遗传育种中心200平方米以上,包括杂交育种技术平台和综合实验室平台,海带良种繁育中心1个,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建成海带种质资源库60平方米以上及备份库,建设海带保种场2个,面积100亩。建成海带品种性能测试场1个,包括性能测试实验室60平方米和海区测试平台100亩;建成海带引育种及种质检测中心1个,包括制种扩繁室300平方米及种质检测实验室30平方米和相关设施设备。研发海带分子标记技术、种质遗传分类、种质遗传鉴定技术、良种评价、复壮技术等技术。
3.改造升级2家海带育苗示范基地,育苗总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达到省级良种场标准,项目实施期间新品系累计总育苗量达12万苗片以上,示范推广面积达到12万亩以上。
(二)凡纳滨对虾品种创新与健康种苗繁育产业化工程
1.培育经省级以上认定的凡纳滨对虾新品系1个,新品系生长速度、存活率和养殖单产提高15%以上;建设活体保存库1000平方米,常年保存基础群体4-5个、抗病家系10个以上,形成凡纳滨对虾种质资源库。构建育种技术体系和育种管理系统,建立对虾育种性状测评技术。持续适量引进凡纳滨对虾优质种源补充、更新种质库(凡纳滨对虾是引进品种,国内无自然分布);建立凡纳滨对虾规模化制种扩繁技术工艺。改造完善选育种虾培育设施15亩,完善水源处理设施350平方米,改造完善家系选育系统和育种实验室350平方米。
2.建设2家省级对虾良种场,总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制种扩繁种虾40万对,培育健康虾苗350亿尾,辐射推广养殖面积15万亩。研发疾病快速检测试剂盒、高效微生态制剂、生物絮团技术等生态化技术与制品。
(三)东方鲀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
1.研究东方鲀体内河豚毒素产生、富集、亲子代传递等机制,建立东方鲀筛选、繁育、养殖跟踪检测技术规范。
2.培育出无毒、速长、高产、抗逆的新品系2个,新品系达到无毒级,实现养成生长率提高10%,成活率提高15%。筛选培育东方鲀种质优化的不同家系12个。筛选双斑东方鲀和菊黄繁殖群体各1000尾。建成双斑东方鲀、菊黄东方鲀活体种质资源保存基地100平方米。收集保存东方鲀12种种质优化的家系活体种质资源各50份,总DNA各10份。
3.建设省级东方鲀良种场2个;完善育种、扩繁设施6000平方米,培育无毒级东方鲀优质苗种2000万尾;辐射推广良种养殖面积3.0万亩以上。
4.完善东方鲀池塘生态养殖及工厂化循环水等健康养殖模式技术规范。制定东方鲀种质、人工繁育技术、养殖技术、加工技术地方标准。建立东方鲀苗种质量及健康养殖可追溯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三、申报对象
项目承担单位应是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站、苗种生产单位,应具有开展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管理规范、育种基础扎实、技术力量雄厚。项目组应由5个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首席专家(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从事育种工作10年以上经验,并已取得多项科研成果。
四、资金使用
(一)补助内容
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良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与产业化推广,其中优良品种选育经费占总经费62%,良种繁育与产业化推广经费占总经费38%。
育种攻关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选育试验、扩繁、鉴定;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种质资源库、遗传育种中心和活体保存库建设;改扩建新品种研发和繁育相关实验室及配套设施;购置更新品种选育相关仪器设备等。
良种繁育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良种繁育规模化生产与养殖示范推广;基础设施与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开展良种繁育和养殖技术指导、培训、管理等。
(二)补助方式
1.育种攻关项目按“前启动后补助”形式安排经费,其中项目经费总量的60%作为育种攻关前期启动资金,分三年度拨付;项目经费总量的40%作为后补助资金,在第四年根据课题目标完成情况给予补助,未完成课题目标任务的不安排或酌情调减后安排补助资金。
2.良种繁育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资金根据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先建后补,原则上分三年拨付。未完成课题目标任务的不安排或酌情调减后安排后续资金。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单位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请示文件。
2.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海洋与渔业项目申报书(附件)。
3.项目单位和人员资质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或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明(土地证、土地租用协议等)、技术成果证明等。
申报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一式三份),并按项目申报请示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流程
1.非省属单位向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行文报送项目文本材料;省属单位向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财政厅直接行文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联文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财政厅。
各有关单位应于2017年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海洋与渔业项目申报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