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2名核技术利用单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7-17 11:27:09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注销2名核技术利用单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核设函[2017]107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执业单位:

近期,根据公众举报,我部对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挂靠”问题进行了调查,证实上海核铭辐射科技有限公司李明月(注册编号:ZSHFA03-1903)、南京喜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熊厚华(注册编号:ZXYZA02-1903)2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并非本单位全职技术人员,违反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部决定,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注销上述2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并记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诚信系统。

为切实发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作用,进一步规范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管理,我部将集中治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挂证”行为。各有关执业单位要加强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而未在执业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执业单位的专职技术人员。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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