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请报送2016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文件编号:建质质函[2017]4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请你们将2016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si@163.com。
联系人:曹淯博
联系电话:010-58933293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7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