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30 10:37:27  评论()

文件名称:山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贯彻

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于2017年5月2日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5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贯彻

《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护理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护理服务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山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

贯彻

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树立大健康、大卫生、大护理观念,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全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护理管理制度,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促进护理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对接,与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相适应,与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相协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护理服务,为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增进群众福祉提供有力保障。

二、

总体

目标

到2020年,我省护理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护士队伍的数量基本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总体需求。护理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全省注册护士总量达到11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14名。

——护士队伍的能力素质基本适应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环节、各层面、各学科的专业需求。护士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护理科学化管理水平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需求。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岗位管理、分层管理和绩效考核;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护理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优质护理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得到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并逐步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无陪护病房”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基本建立;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群众就医感受明显改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基本适应分级诊疗制度下的新型医疗格局。

优质护理资源大幅下沉,县级医院护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社区护理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工作的护士数达到2万名。护士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康复养老等领域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主要任务

(一)

全面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1.

进一步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以落实《护士条例》为抓手,强化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法定职责的有效落实,增强护士依法执业意识

强力推动编制内外护士统筹管理,规范合同制护士聘用管理,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保障护士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加强护士执业准入管理,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保障护士队伍的基本素质;加强对护理先进典型的发掘、宣传和奖励,营造全社会尊重护士、爱护护士的良好氛围。

2.

加强临床一线护士配置,满足优质护理服务需求。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护士,

三级医院总的床护比达到

1:0.8

,实际床护比达到1:0,6;二级医院总的床护比达到1:0.6,实际床护比达到1:0.4;

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应根据门(急)诊量、手术量、治疗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3.

优化护士队伍结构

,加强专业梯队建设。

在优化年龄结构上,通过提高护士对护理工作的职业认同感、光荣感和合理的工作报酬及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招聘制度等措施,吸引

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护理工作;

同时,要吸引和鼓励高年资护士留在临床一线工作,为优化护士队伍结构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在优化职称结构上,

采取有效措施为护士创造良好的

执业

环境,

畅通职称

晋升

渠道

和职业发展空间,

使护士

有机会获得与自己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进一步加强护理人才梯队建设,

有效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

4.

加强护士专业培训,

提高

综合

服务能力。

将护士专业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进行管理,同单位综合目标考评相结合,加强护士专业人才培养培训。

一是规范新入职护士

岗前培训

,夯实护理队伍的基础建设

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为蓝本,编制培训教材,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培训基地,统一考核考评,通过两年系统规范、同质化的培训,切实提高新入职护士的基础服务能力。

二是拓宽专科护士培训的专业

领域

,不断加强护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在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透析、肿瘤护理、手术室

、心理卫生、糖尿病、骨科、儿科、康复、老年医学、伤口造口、

PICC

等专科领域

开展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助产士、社区护士及中医护理骨干培训,

培养一批

具有技术专长的实用型

护理人才。

三是完善

护理管理

人员岗位

培训

制度

,不断

加强

护理管理

队伍

能力建设。

重点抓好二级

以上医院

护理部主任和各级

医疗机构

护士长

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品德好、业务技术精

管理水平高的护理管理人才和骨干队伍。

“十

五”末,

二级以上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

95%

以上;在15个以上专科护理领域(含助产士)开展专科护士培训;三级医院的新入职护士全部接受规范化培训,其他医疗机构有一定比例的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

(二)

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1.

不断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

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广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逐步将优质护理服务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广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

不断深化优质护理内涵。

在模式上,要体现护士对患者全面、全程、连续、延续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在能力上,要突出体现

护士在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康复促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全方位的专业价值。

3.

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

以优质护理服务评价为抓手,以护理质控体系建设为依托,强化护理核心制度、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的落实;加强和完善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强化关键指标的监测和管控,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细化、标准化、同质化护理质量管理,保障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到“十三五”末,省、市、县三级护理质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全覆盖,13项护理质控关键指标实现省级层面实时系统监测。

4.

建立“无陪护病房”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完善护理员

使用管理模式,鼓励医院发展第三产业或引进第三方机构为患者提供专业陪护服务,满足患者服务需求;

加强和完善护理辅助系统建设。

加强营养科建设,

保障患者饮食安全和质量;

完善后勤保障系统建设,探索实施门禁系统,逐步减少

家属

陪护,为患者创造良好的治疗环境,为医护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三五”末,住院病人“无陪护”管理制度在全省三级医院全面推开。

(三)

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1.

完善护士岗位管理制度。

在公立医院改革的大背景下,

逐步规范实施护士岗位管理的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激励护士服务临床一线、有利于护士职业生涯发展的护士队伍科学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破除身份界限,坚持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建立同岗同酬、岗动薪动

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

推进科学的分层管理制度。

以护士岗位胜任力为主要指标,结合护士的经验能力、技术水平、

职称、

学历等条件构建护士职业生涯晋级平台

和分层管理制度,

实现能级对应

,按级上岗。

3.

建立科学

绩效

管理制度。

实施“护理人员综合素质量化与护理质量相结合”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将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相结合,按照护理岗位的劳动强度、技术要求、工作风险等要素确定分配原则,实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

4.

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

借助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在

医疗卫生

领域的广泛运用,

着力

推动护理信息化

建设

信息技术与护理活动紧密结合,

促进

护理信息共享

技术优势互补

和服务领域拓展

提高护理

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

护理管理的科学化和

精细

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四)提高基层护理服务能力

1.

充实基层护理力量。

重视

和加强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

护士人力配置

建立稳定基层护士队伍的激励机制,

力求在我省医疗服务体系的网底,护

队伍建设能够适应医改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使其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中充分发挥作用。

2.

提升基层护理能力。

通过

推动县乡一体化管理、对口支援帮扶、医院护理服务延伸等管理机制,促进优质护理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通过拓展培训和进修学习,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护士的能力素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护士拓展培训计划,到“

十三五”末,力争实现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全覆盖,每个机构至少有1名护士到二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1名护士接受拓展培训。

3.

改善基层护理服务。

以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创建“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为依托,不断改善基层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方便群众就近享有医疗护理服务;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优质护理服务帮扶关系,探索开展适合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的优质护理服务模式,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

提升中医护理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中医护理发展,提升中医护理服务水平。实施中医护理能力提升计划,加强中医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以“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为引领,加强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培训教育基地建设,探索开展省级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以“建立覆盖省市县乡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推广网络”为依托,加强中医护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开展中医护理人员岗位培训,对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中医护理方案及中医辩证施护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创新中医护理模式,充分发挥中医护理理论在生活起居、饮食指导、情志调整、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优质护理服务。

(六)

加快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1.

加快推进护理院及安宁疗护机构建设。

“十三五”末,争取每个地市设立1所护理院,有条件的地市设立安宁疗护中心,完善老年护理设施设备配备和管理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

2.

加强老年护理从业队伍建设。

实施“山西护工”培训就业计划,加快推动老年护理队伍建设,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为老年人提供规范、专业的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到“十三五”末,在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及家庭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全部经过规范化培训。

3.

探索推动医养护结合服务模式。

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

及安宁疗护等机构

之间的转诊与合作;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逐步建立疾病诊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护理服务体系。

(七)

推进护、教、研协同发展

进一步增强医教协同大框架下的护理教学、科研与临床协同发展理念,全面提高护理人才培养质量。以健康服务业需求为导向,建立护理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密切衔接的供需平衡机制,引导院校合理确定护理人才培养的数量规模、专业种类和学历结构,逐步减少中专学历护士培养数量,大力发展老年、社区护理方向和助产士专业护士培养。

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逐步建立院校教育、新入职培训及继续教育相互衔接的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和临床教学基地能力建设;加强护理专业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培养临床实用型护理人才。引导护理研究向临床护理实践转化,真正使护理研究为提高临床护理水平提供实证和技术支撑。

(八)

加强与国际及港奥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护理领域的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以“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为引领,

加大护理人才因公出国培养力度;以我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框架协议为依托,拓宽护理专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路径;按照全省国际交流与部署,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护理及健康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专业学会及行业协会为桥梁,搭建我省护理人员与国际及港奥台地区合作与交流的平台,借鉴先进经验和理念,促进我省护理事业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从全面深化医改和推进“健康山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护理工作发展纳入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动护理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指标,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推动合力。

人事、财务、科教、监督及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把护理工作纳入部门整体工作统筹推进,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全省护理事业发展取得创新和突破。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护士条例》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人事部门要重点探索解决护士人才梯队建设和合同制护士职称晋升问题;科教部门配合做好护理人才培养培训统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把专科护士纳入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培训;财务部门要按照政府投入政策,协调落实相关经费。

(三)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果,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全社会尊重护士、爱护护士、理解护士的舆论氛围。

(四)

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018年对《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