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应对建筑材料价格市场变化合理控制易地扶贫搬迁房建设成本的通知
文件编号:黔府办函〔2017〕10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应对建筑材料
价格市场变化合理控制易地扶贫搬迁房
建设成本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7〕10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役,建好搬迁安置房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环节,合理控制建筑材料价格是建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重要保障。近期,钢材、水泥等部分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各地易地扶贫搬迁房建设成本有所增加,个别地区建房成本已超过控制标准,给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带来了较大压力。为妥善应对建筑材料价格市场变化,合理控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成本,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搬迁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推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材料统一批量采购机制。各市(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组建建筑材料集中采购办公室或采购中心,开展详细的市场调查,并综合考虑建筑材料用量、运输距离和成本等因素,通过竞价比选产品质量好、供应价格低的材料生产企业和供应企业,报各市(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审定后签订采购协议。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依据采购协议,督促指导项目业主或施工企业与建筑材料供应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同等质量条件下集中采购价格要低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格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地建材市场价格调查认定,并于每月10日公布。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保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建立材料采购范围和品种目录。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一采购范围的材料,主要是钢材、水泥、砖、管线、门窗等建筑材料,以及瓷砖等装饰材料。经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摸底调查,钢材供应企业推荐选择水钢集团公司,水泥供应企业推荐选择市(州)范围内实力最强的如海螺集团公司、西南水泥公司等,砖砂材料按就地比价选购,其他材料根据市场情况综合比价选定。各市(州)签订的采购合同要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备案。
三、建立成本控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房建设成本控制联席会议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定期协调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房建设成本控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要适时调查、监测各地搬迁房建筑材料价格情况,并纳入项目云进行调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各地发展改革、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程序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
四、建立成本控制责任落实机制。各地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房建设成本控制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搬迁房建筑材料的统一采购。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加强搬迁安置房建筑材料价格监测、市场价格评估认定和成本调查反馈等工作。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负责组织并督促检查易地扶贫搬迁建筑材料集中统一采购合同的落实。水钢集团公司、海螺集团公司、西南水泥公司等企业负责按照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进度及对钢材、水泥等材料的需求,科学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并按优惠价落实协议。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