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72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文件编号:明政办函〔2017〕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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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于修芹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的建议》提案收悉。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直相关部门认真办理。感谢您对我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6月,我市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许多新政策,逐年加大财政投入,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关于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问题。2013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关于建设智慧城市“互联网+医养”信息平台实施办法》等5个政策性文件,推进土地、规划、税收、金融等关键要素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在组织保障方面,市县两级都建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充实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发改、财政、卫计、文化、旅游等27个部门职责,建立工作通报、联合调研和信息共享“三项机制”,合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财政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在继续加大已有政策实施力度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不低于60%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养老产业基金、预算内投资资金等扶持。在税费优惠方面,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老人护理等家政服务,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在金融扶持方面,鼓励通过政府财政贴息、补助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实施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允许民办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给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我市在全省率先试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民办养老机构承担保费的50%),对全市养老机构投保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法律费用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惠及全市107家机构1000多位老年人,有效提升机构和个人抵御风险能力。在产业扶持方面,充分利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支持发展面向大众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占地面积达8.5万平方米,出现如将乐县金海盛老年公寓、沙县幸福庄园养护院、永安市国德老年公寓等一批投资规模较大的民办养老机构。注重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互联网+医养”信息平台建成投入使用,6家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在12个县(市、区)落地开展服务,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效带动和促进医疗、家政、保险、教育、旅游等领域与养老服务业的协调发展。
二、关于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问题。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一是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市中心城区新规划建设1所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2016年,市民政、规划、国土等部门考察了陈大、富兴堡、绿岩新村老卫校等片区,并在市社会福利中心启动了市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沙县幸福庄园养护院建成投入运营。二是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时,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1万人以上300平方米、0.5-1万人250平方米、0.5万人以下20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加强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充分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提高使用率和综合效益。三是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把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并从供地方式、优惠低价等方面做好养老用地服务工作。自2014年起,市、县两级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据统计,三明市中心城区社会养老设施规划用地合计26.1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0.28平方米。近三年来,全市以划拨或挂牌方式新增养老设施用地6处,面积3.89万平方米。
三、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建设问题。为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综合素质,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从2014年起,我市加强了对养老护理员队伍的建设,开展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及相关技能培训,先后选派了160人参加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全部获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2017年,我市计划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力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养老机构护理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
四、关于合理配置现有医养服务资源问题。一是构建社区医养结合网络。2015年5月起,我市在主城区以居委会为单位,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按照“资源整合、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原则,每个社区规划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通过公立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新建、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和闲置医疗资源转型等三种模式建设。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为老年人与特殊人员提供诊疗、体检、康复理疗、健康咨询、老年病随访等医养结合服务,既方便了群众就医,又提升了社区居家养老、残疾人康复等工作水平,使群众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到便捷的医疗康复服务,助推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养老服务的开展,较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医助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方针。目前,全市主城区共有社区居委会132个,规划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94个,累计投入904.9万元,建成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41个。其中,三元富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全国老龄委评为“敬老文明号”。二是组建医养结合集团。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我市引进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启迪控股在技术创新、园区开发、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经验,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健康产业快速发展。重点建设启迪国际养老社区,主要面向海峡两岸及当地在外经商人群的国际高端养老公寓及养老住宅,并完善相关的养老配套设施,满足全方位的养老服务需求,打造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高端养老社区。计划与德国Compassio养老集团合作,将德国养老服务领域具有竞争性的、先进的理念和管理质量服务体系引入中国,综合使用中医传统技术和西医现代康复技术,打造医养结合的国内实践样板。社区将提供康复及照护服务、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规划居民个人健康计划;提供养生处方和配膳建议,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养生咨询;设立全天候监控中心,配备紧急呼叫设备,确保高效率的紧急救护;提供家居保洁、陪护陪诊服务等,打造国内养老养生最佳目的地。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形成我市多种养老方式共同发展和相互衔接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我市现有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9家,床位数3008张,平均每月入住老人821人。全市累计为民办养老机构争取中央、省级建设补助资金4480万元,下拨运营补助119.35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以实施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为契机,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推进出台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力争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占比100%,全市50%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继续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建设,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数比例达25%以上。
五、关于强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支撑问题。市县“互联网+医养”信息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创新发展。引进海都公众、禾康智慧、智宇科技、泽惠养老、蓝丝带、夕阳红等6家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搭建“互联网+医养”信息服务平台,承接政府购买线上呼叫信息服务(每人每月20元)和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急救援等线下实体援助服务(每人每月50元),打造“15分钟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圈”。市、县两级投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800多万元,服务覆盖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体。下一步,我市将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并逐步实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领导署名:夏寿南
联系人:刘铭盛
联系电话:8223685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