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清县德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员伪造监理业绩情况的通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13 07:48:46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德清县德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员伪造监理业绩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浙交〔2017〕8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我厅在审核德清县德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申报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材料过程中,发现德清县德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名监理人员伪造虚假监理业绩,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伪造假监理业绩的情况

(一)候美占,监理资格证书(JGZ1146651),伪造贵州省道S303德江县马蹄溪至下店二级公路改造工程和X835水尾镇至朱家场镇公路工程虚假监理业绩。

(二)王卫东,监理资格证书(JGJ1027921),伪造内蒙古省道105线宝昌段二级公路项目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X004金河镇至八拜村公路工程虚假监理业绩。

(三)严汝辉,监理资格证书(JGJ1438887),伪造广东省X599岗美镇到S51岗美收费站公路工程和广东仁化县X320华坑村至闻韶镇公路工程虚假监理业绩。

二、处理意见和要求

(一)德清县德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3名监理人员伪造的虚假监理业绩申报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5年4号令),取消德清县德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次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许可申请资格,并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准再次申报。

(二)责令德清县德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本企业所有监理人员的身份证、监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以及监理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送省交通工程监管局。

(三)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规定,对候美占、王卫东、严汝辉等3人进行信用扣分。

(四)其他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引以为鉴,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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