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政发〔2012〕13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
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发〔2012〕1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2年9月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宁夏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奋力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为加快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卫生系统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卫生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2010年底,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超过73岁,比2005年提高1.7岁;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78.17/10万降至
29.69/10
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由24.74降至
14.03
;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下降,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
(二)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加。
全区卫生机构总数达到1602个,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22142张,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39张,卫生人员总数达到3.41万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达到4.53人,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公共卫生取得重大突破。
建立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90.87%,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97.58/10万,处于我国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甲肝、病毒性脑膜炎等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脊灰、白喉无病例报告,结核病发病率每年递降1%,建立了包虫病防治机制并有序开展了病人管理和治疗工作,慢性病防治范围扩大并逐步规范。健全了自治区、市、县、乡(镇、社区)、村五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现了以村为单位扩大免疫规划全覆盖,将原接种5苗预防7病扩大为接种13苗预防15病。加强了疾控机构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自治区CDC检测项目由208项增加到432项,13个领域364个检测项目获得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全区17个市、县级CDC通过自治区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认证率达72%。实现了以自治区为单位消除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阶段目标,布鲁氏菌病、地方性氟中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和消除目标。实施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惠民政策,开展了9类3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全覆盖行动。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6.31%、92.30%和84.59%。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达到98%以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食物中毒得到有效控制。鼠间鼠疫、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四)药品三统一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改革,从推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到将药品三统一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科学衔接,实行了以自治区为单位网上集中统一招标采购,中标价较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限价降低51.2%。二是编制了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药品价格总降幅达到40.71%,医用耗材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2.71%,极大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理顺了药品供应渠道,有效遏制了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推动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是建立了覆盖全区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前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全覆盖。
(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制定了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区域卫生规划,加强了重点临床专科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全区已有县级医疗机构87个、乡镇卫生院238所、村卫生室2474所,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达3123人、乡村医生3902人。三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框架基本建立。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6所,包括1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1516人。四是采取培养一批、下去一批、进来一批等措施,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素质。五是落实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政策,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实行绩效考核,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建立健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全区22个县(市、区)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参合率达到95%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实行医疗救助,初步解决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建立了城市贫困人群医疗救助制度,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和慢性病等纳入救助范围,缓解了贫困居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30种疾病、74种药品的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了小病不出村,治病一元钱的目标。
(七)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县级以上中医医院由17个增加到18个,床位数由1391张增加到1940张;成立了自治区回族医学研究所;建立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5个、国家中医特色专科23个、自治区重点专科27个,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医专科体系;实施三名三进工程,85%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77.6%的村卫生室、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八)卫生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71项,公共卫生科研取得重大成果。建立3个部委级重点学科、8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7个自治区级医学优势专科。开展了介入治疗、人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人类辅助生殖等新技术、新业务。针对影响农村居民健康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多发病,面向基层推广应用20项安全有效、价廉方便、成熟实用的适宜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基层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完成了23个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238个乡镇卫生院、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474个村卫生室建设。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建的自治区人民医院新区医院、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投入使用,新、改扩建了自治区中医院以及3个市级综合医院、4个市级中医院和9个妇幼保健院(所),开工建设自治区儿童医院、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和自治区血液中心。三是加大投入改善卫生服务条件,全区
卫生机构拥有固定资产总值达到
4
2.62亿元,比十五末增加24.66亿元,增长
137%。
(十)卫生投入总量快速增长。
2010年全区卫生事业费达到20.71亿元,是2005年6.26倍;人均卫生事业费由55.45元增加到327.78元,是2005年的5.91倍;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2005年的2.08%增加到2010年的3.73%;全区卫生总费用达85.49亿元,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由51.96%下降到43.14%。
(十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卫生资源虽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优质资源不足;城乡、山川之间资源配置不合理,银川城区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7.85张,高于上海,而红寺堡区仅为1.21张,差距非常明显;基层卫生机构不仅人员数量不足而且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卫生投入总量、地区间投入,医疗与公共卫生之间的投入差距拉大,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个人卫生费用负担比例偏高,影响了医疗公平。二是重点传染病包括结核病、病毒性乙型肝炎、痢疾还处在较高发病水平,鼠疫、布氏杆菌病、包虫病等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还威胁着人民健康,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低,管理和服务滞后,城镇居民和农民保障差距较大,尚有13个县(市、区)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未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四是中医药服务规模小,服务弱化,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不强,农村中医药工作薄弱,名老中医青黄不接,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层次偏低,技术水准不高,研发能力还较弱。五是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人员编制相对缺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仍不健全且普遍存在设备短缺问题,乡镇卫生院普遍没有职工宿舍和锅炉房,设备配备与国家标准有很大差距,还有1914个村卫生室需要改变民办公助的现状。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16人中545人属临时聘任,仅有322人具有全科医生和护士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全区乡镇卫生院3275人中,大学学历占6.3%、专科学历占47.5%、中专学历占30.3%、无学历占15.9%,55岁以上的人员占35%;全区现有村医3902名,60岁以上占13%,普遍年龄偏大。六是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负担过重,卫生信息化严重滞后,卫生产业没有形成规模。因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致使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负债24亿元,乡镇卫生院负债5120万元。医改后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收入大幅度降低,补偿机制尚未健全,过度医疗现象明显,全区总体发病率下降了0.38%而住院率上升了3.8%。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二五期间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一)面临的形势。
1.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为新阶段卫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和近两年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物质基础。同时,我区把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使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氛围更加浓厚、动力不断增强。
2.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在面临良好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期望越来越高,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扩大与供给不足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卫生改革的紧迫性更加突出。二是我区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60岁以上老年人在2015年将达到12.48%,群众疾病负担将继续加大。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职业危害、意外伤害、社会安全带来的健康问题将更加突出,就业与社会保障、交通、住房、教育等问题导致的精神压力将对人们健康带来新的威胁。四是疾病传播不受国界省界限制,我区将长期面临感染性疾病、乙型肝炎、结核病、传统性病、艾滋病、新发传染病的威胁,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心脏病、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将继续上升,重大公共问题如饮水安全、职业安全、食品与药品医疗安全导致的健康危险因素将继续增加,不良生活方式将成为人类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五是地域生态多样性、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将进一步导致卫生资源配置难度加大,卫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将继续存在,健康公平和弱势人群的医疗问题仍将是社会热点问题。六是各级财政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卫生投入政策落实难度大,优质卫生资源不足、结构不均衡、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差,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少、服务水平低的问题难以很快解决。七是公立医院改革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维护其公益性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医疗保障筹资水平总体偏低。
(二)卫生改革与发展任务。
1.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继续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餐饮卫生、卫生应急等重点任务和能力建设纳入服务项目。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加强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妇幼卫生体系、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和采供血机构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全民健康教育行动。
3.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支持所有贫困人群参保,并对医保补偿后群众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开展惠民医疗服务,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异地就医和医保就地结算服务。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适当增加我区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品种和数量,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逐步取消药物加成并建立健全政府补偿机制,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5.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和协作格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规划管理,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和布局,新增医疗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6.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基本建成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体系,提升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和回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坚持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着力基本,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思路,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统一、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以卫生资源在城乡、地区之间的合理配置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参与为着力点,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促进社会经济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公平可及。以增进居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区城乡居民提供,使全体居民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2.政府主导、多元并举。坚持政府主导与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引导社会参与,提供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3.深化改革,转变模式。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强基层、可持续的体制机制,转变卫生发展模式,实现由以病为本向以人为本、由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的转变。
4.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均衡性和协调性。
四、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不断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有效减轻,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
(二)主要指标。
1.主要健康指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12以下。
2.重点疾病控制指标。艾滋病感染保持低流行态势,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85%;性病年报告发病率增幅控制在5%以内;巩固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患者发现率和治愈率分别保持在70%、85%以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50%,治愈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完善扩大国家免疫策略,疫苗针对疾病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实现消除麻疹目标;人群乙肝发病率进一步下降,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全区100%的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包虫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有效防止动物鼠疫疫情蔓延,控制人间鼠疫疫情发生;早期预警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其他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
3.慢性病控制指标。慢性病防治范围逐步扩大,精神卫生、农村癫痫、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慢性病综合干预、肿瘤随访登记等项目覆盖范围扩大;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率达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下降10%,农村癫痫防治项目覆盖率达90%,癫痫病人的规范管理率达85%,以县为单位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覆盖率达80%;成人每年血压测量率及35岁以上成人每年糖尿病监测率达到60%。
4.妇女儿童保健指标。全区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婚检率分别达到95%、90%、85%、85%、75%。
5.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指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率达到10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建设实现以县为单位全覆盖,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全区人口;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分别达到95%、100%、70%、6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覆盖率、职业健康监护率、职业病危害项目评价率分别达到100%、70%以上和40%以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率和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100%和85%。
6.中医药事业发展指标。建立起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特色突出、适应群众需求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创新体系。全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病床达到3000张,每千人口拥有中医病床数0.49张;全区中医药技术人员达到3525人,每千人口拥有中医药人员0.58人;中医类
别执业
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10%;70%以上的县、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完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达到100%,95%的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在卫生服务总量中的比重提高5%10%。中医药人才队伍壮大,结构优化。中药产业发展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格局。回医药研究与开发及临床应用有新突破。
7.卫生科技与人才开发培养指标。自治区设立不少于10项重大卫生科学技术研究专项,新建3个5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2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使重点优势学科达到14个,实施卫生人才1311工程,培养10名在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30名自治区级学科带头人,100名县级学科带头人和1000名基层
全科
医师骨干。实施二补三定向,为乡镇卫生院定向招收150名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150名全科医生,为村卫生室定向培养3000名具有大专学历的村医,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培养200名执业医师。
8.医疗卫生服务指标。按照一乡一院、一村一室、完善社区、办好县级的目标,每个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到90%。19个县级综合医院、238个乡镇卫生院、16个农场卫生院、2474个村卫生室和17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服务站)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化建设水平。
9.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指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综合参保率达到95%;新农合报销个人自付比例降到35%左右,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医保差距明显缩小。
10.卫生资源与卫生投入指标。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7人,医护比达到1∶1.5,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15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54张。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60元,卫生总费用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达到70%,个人卫生支出控制在30%以下,大力发展健康产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投入。
五、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起自治区级疾控机构、市级疾控机构、县级疾控机构构成的整体区域布局和区域协作机制;建立稳定的自治区级和市县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启动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实验室改造。到2015年各级疾控机构基本建设和硬件设施齐全,人员队伍结构合理,100%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初步建立起具有宁夏特色、适应宁夏黄河金岸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齐全、技术过硬、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大力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按照国家标准重点加强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和各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功能。对妇幼卫生工作实施分级化管理,加快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建设,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中心作用,建设各级妇幼保健优势专科,培养、造就优秀的妇幼保健人才。针对薄弱环节,建立起以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各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的妇幼卫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人才队伍,提升基层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开展妇幼保健相关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3.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体系建设。根据全区精神卫生资源分布情况重点建设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广泛覆盖、人员稳定的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4.加强采供血机构体系建设。建立采供血网络,实现全区血液一体化管理、集中化检测、网络化供应,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符合一法两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采供血应急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启动。
5.加强自治区和各地级市两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自治区级和地市级卫生应急体系,实现应急指挥、紧急医疗救援和传染病防控信息共享,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加强自治区和5个地级市疾控中心建设,改善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机构装备水平,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对疾控队伍医学救援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紧急医疗救援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反应能力。加快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和指挥信息系统以及综合卫生管理平台建设,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6.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等主要职责。
专栏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完成5个市级卫生监督所和17个县级卫生监督所的建设任务。
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完成自治区血液中心、5市紧急救援中心和1所野战移动医院的建设。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点和监测体系建设。
鼠疫防控能力建设。完成鼠疫监测点和鼠疫防控物资储备项目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达标建设。完成5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项目建设。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成自治区儿童医院和5所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18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
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完成自治区职业病鉴定与石嘴山中心医院职业病防治中心建设任务。
全民健康教育行动项目。建设自治区健康教育展览中心,完成全民健康教育行动项目和职业健康行动项目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成国家规定的县级医院和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力争85%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2.积极引导面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高等医学教育改革,落实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规划。
3.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坚持公立、非营利性为主体,非公立、营利性为补充的办医原则。将农垦医疗机构纳入统一规划,提高资源整合和利用效率。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事业,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4.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按照卫生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项目方案》要求,组织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县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安排每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2-3家市县人民医院。建立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采取医院支援社区模式、院办院管模式、托管模式、松散式模式进行分工协作。
专栏2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完成30个自治区级重点临床专科建设项目。
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完成5个地级市综合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2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55所中心卫生院、187所乡镇卫生院、1914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农村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完成县级医院急诊科和乡镇卫生院抢救室建设项目。
大型医用设备装备。按卫生部确定的临床路径,完成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项目。
医疗卫生机构消除危房工程。完成医疗卫生机构危房消除项目。
中医药体系建设。完成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回族医药研究院、5个地级市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县级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研究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完成10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9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同时根据宁夏经济发展适时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尤其是针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加强监测与预控,并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末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60元。
2.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合理营养,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开展卫生(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卫生(健康)县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实施进度,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全面治理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城乡卫生面貌。
3.加强卫生监督与卫生执法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特别是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统一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改革农村公共卫生为契机,加大对农村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的职能作用,抓住重点行业、高危场所,强化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采供血等领域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健康危害的发生,充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权益。
专栏3重大疾病防控重点项目
艾滋病防治项目。完成十二五规划艾滋病防治项目。
结核病防治项目。完成十二五规划结核病防治项目。
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项目。完成十二五规划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项目。
重大地方病防治项目。完成十二五规划重大地方病防治项目。
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项目。完成十二五规划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完成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5个地级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建设。
农村改水改厕与环境卫生项目。完成十二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改厕与环境卫生项目。
(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1.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学习和借鉴国家公立医院试点城市的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和多元化办医格局。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资金缺口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
2.优化公立医院区域布局、结构和功能。按照我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区域卫生规划,明确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床位规模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重点突出区域性医疗中心、县级医院建设。
3.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改善医院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以及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逐年降低平均住院日,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加强院务公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全成本核算,强化医院风险经营意识,落实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五)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新农合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缩小城乡、地区间医疗保障水平差距,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衔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和支持力度,支持所有贫困人群参保,并对医保补偿后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城乡医疗救助采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等多种方式。
(六)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按照国家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要求,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区群众的用药特点,适当增加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发挥政府和市场机制作用,继续实行药品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在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确定自治区内统一采购价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的基本药物使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
(七)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以城乡基层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建设好自治区中医院和5个地级市中医院的基础上,加强中医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积极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在每个县至少建设好一个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为村卫生室配备中医药人员或能够提供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和中医门诊部,鼓励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加快自治区中医院和回医研究所建设,使之成为院所合一、设施完善、服务一流和集医疗、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为一体的中医基地。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争取国家重点中医学科、重点专科和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建设自治区回族医药博物馆和回医医院,加强中医药、回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回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保障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管理,预防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靠政府制定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策略,降低重大传染病发病率,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
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要稳步增加卫生投入,规范对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调整财政资金流向,重点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传统医学、卫生人才培养等领域倾斜。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预防保健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障经费、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卫生人才培养和重点科学研究项目安排专项财政经费支持。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调整不合理的卫生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和管理形式,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同时,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用于支持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三)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
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成本核算,引进竞争机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实行定岗定编、竞争上岗、逐级聘用、分类管理。政府举办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可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基础上,根据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自主确定各类人员的内部分配办法,实行按岗定酬、按业绩定酬、优劳优酬、多劳多得。改革现行医疗机构后勤服务体制,逐步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基金,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在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基础上,选拔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学科骨干;抓好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合格的全科医师;制定优惠政策,落实二补三定向、三支一扶和特岗见习医生、执业医师招聘政策,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人才。高度重视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规范化培训,造就一批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职业化管理队伍。
专栏4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重点项目
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完成8个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专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完成10个专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十二五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规划项目。
(五)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要求,强化领导,统一规划,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设自治区综合卫生信息管理平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宁夏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卫生行政管理、卫生统计和医改监测网络直报、传染病网络直报、疾病控制与监测、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药品配送、社区卫生、新农合与医保实时结算、采供血管理、远程医疗、远程医学教育与培训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卫生信息服务网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5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
建设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为基础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以远程医疗中心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层信息系统,在自治区卫生厅建设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建设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在5个地级市建设数据分中心。整合卫生信息资源,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信息系统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卫生专网,开发居民健康一卡通,实现服务民生、资源共享、强化质控、提升监管的目标。
(六)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医学模式转变,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大力发展具有宁夏地方特色的自主医学创新体系,借助中阿论坛,着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回医药,使之成为新兴产业。重视临床医学和循证医学的研究,努力实现医学科技研究从跟踪向自主创新转变,从注重人体自身疾病与健康的研究向环境、社会、心理与人体综合交互作用的研究方向转变,从注重疾病诊断治疗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逐步使医疗卫生工作关口前移和工作重心下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健康服务业的发展,采取政府引导、招商引资等方式建成一批具有宁夏特色的沙疗、康复保健产业项目,扶持回医药、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健康相关产业发展,推动老年护理、养老、心理咨询、营养保健、口腔卫生、康复等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社会服务,大力促进健康产业的发展。
附件:重大卫生健康行动计划
重大卫生健康行动计划
一、卫生人才培养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培养一批以中青年为主体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重点加强农村和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卫生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为卫生人才队伍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工作重点。
实施
1311
卫生人才计划,培养10名在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30名自治区级学科带头人,100名县级学科带头人和1000名基层全科医师骨干。2015年,乡镇以上医生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80%以上的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士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不低于40%;乡村医生普遍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其中20%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自治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65%以上,地市级疾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50%以上,县级疾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35%以上。自治区级卫生监督机构90%以上卫生监督员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50%以上卫生监督员达到本科学历,县级卫生监督机构70%以上卫生监督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人员职称结构达到合理比例。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订单定向免费为社区卫生机构培养150名全科医师。对社区医师、社区护士岗位规范化培训达率到80%。实施36331中医人才培养工程
。
培养30名自治区名中医、60名中医学科带头人、300名中医专科技术骨干、300名基层中医技术骨干和1000名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指标。
人才队伍规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人数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卫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母婴健康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2015年,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妇产科、儿科以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门诊为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妇幼保健指标达到西部中上水平。
(二)工作重点。
把妇幼卫生工作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实施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健全妇幼保健机构网络,重点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落实妇幼卫生六免一救助惠民政策,开展农村新生儿三种疾病免费筛查和治疗。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区婚检率。规范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做好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制定《宁夏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对象、内容、流程、职责与考核办法。做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在各县(市、区)农村开展35岁49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加强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自治区、市、县(区)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良好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逐级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
(三)考核指标。
全区专业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面积和设备配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自治区、市、县级妇幼保健院(所)业务用房面积分别达到
15000平方米
、
6000平方米
、
3000平方米
,其中自治区、市级保健机构的保健业务用房不低于业务用房面积的22%,县级不低于35%。自治区、市、县级妇幼保健院床位设置分别不小于150张、100张、30张。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达到标准。全区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婚检率分别达到95%、90%、85%、85%、75%。
三、重大疾病防治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控制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遏制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糖尿病等主要慢病标化死亡率下降10%。减少慢性病早死、致残和疾病负担。维持适龄儿童高接种率;维持无脊灰状态,继续保持消除麻疹成果,实现乙肝控制规划目标,其他疫苗针对疾病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的感染人数和发病人数。2015年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死因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75%,80%的市县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80%的市县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高血压患者管理控制率提高到50%,糖尿病患者管理控制率提高到40%。
(二)工作重点。
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重点加强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关注流动人口免疫接种,提高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加强免疫规划的监测与评价;全面实施免疫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性病、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制订慢性疾病的防治规划,重点针对高血压、吸烟酗酒、不合理膳食和缺乏锻炼等危险因素,加强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普及健康体检,加强社区服务,提高高血压防治知识知晓率、随访管理率和有效控制率。建立高血压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防治措施,提高人群高血压防治意识和能力,形成高血压预防和临床治疗相衔接的工作模式。建立高发肿瘤早诊专项,降低癌症的健康危害。加强精神疾病的管理和治疗,将精神卫生教育和预防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建立健全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的监测和信息收集系统,及时进行预测预警,动态了解和掌握重大疾病发生、发展、死亡变化的规律,及时评价预防和控制效果。
(三)考核指标。
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发病率、患病率和死亡率,适龄儿童基础免疫单苗接种率、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艾滋病感染者年增长率和有效治疗率,结核病患病率和死亡率,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知晓率、有效控制率,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率,恶性肿瘤、脑卒中标化死亡率、患病率。
四、加快发展中医药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2015年,建立起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特色突出、适应群众需求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创新体系。全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病床达到3000张,每千人口拥有中医病床数0.49张。全区中医药技术人员达到3525人,每千人口拥有中医药医护人员0.58人。7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达到100%,95%的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在卫生服务总量中的比重提高5%10%。
(二)工作重点。
整合中医药资源,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以地市级中医医院为骨干的区域性中医临床与技术服务指导中心,以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基础,以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形成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中医科和中药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的覆盖率达到95%。开展中医名科建设,发挥中医学科专科优势。加快中医药理论与技术的创新和中药新产品的开发,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中医药防治研究。开展回族医药文献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以及回医诊疗技术的研究。开展中医临床研究方法学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开展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开发、保护、利用的研究。
(三)考核指标。
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使用率(门诊、住院、药品比例等)、医生掌握和使用中医诊疗方法的比例、中医药人员培训比例等。
五、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落实人员编制,建设一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队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管理标准等职责,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工作重点。
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和任务,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管理,包括机构建制、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置加快全区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三)考核指标。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达10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率达100%,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率达100%。
六、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区卫生监督员素质和数量以及监督执法基本装备能够适应城乡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卫生监督监测经费基本得到保证,初步建成装备精良、网络健全、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行为规范、清正廉洁、执法有力、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覆盖全区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设立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卫生监督网络。
(二)工作重点。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明确并落实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责、功能和任务,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包括机构建制、人员编制和属性、工作经费、人员待遇等。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手段,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条件、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达到卫生部规定标准。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督的主要指标进入全国中上等水平。药品、食品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不良药物反应发生率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下降,食物中毒发生率下降。建立覆盖全区的卫生执法监督信息报告网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适应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夯实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水平。
(三)考核指标。
主要考核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标、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城乡服务人口覆盖率和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达标情况等。
七、健康宁夏全民行动计划与健康城市(健康城镇、健康乡村)创建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理念和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降低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发病率,实现健康宣传普及化,健康教育均等化,健康素养全民化,健康宁夏经常化目标。银川市创建为国家级健康城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和青铜峡市创建为国家级卫生城市,平罗县、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中宁县等沿黄城市全部创建为自治区级卫生城市。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创建一批卫生单位和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健康乡村。
(二)工作重点。
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健康66条》、《健康素养知识手册》、《健康知识进万家》读本传播活动覆盖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达到95%。全面普及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限盐低油、戒烟限酒、环境卫生、安全饮水等健康生活方式,城乡居民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行为形成率达到60%。全面开展结核病、肝炎、菌痢、艾滋病、流感等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心理疾病等慢性病,包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健康教育,防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城乡居民对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相关行为形成率达到80%,发病率逐年降低。全面开展健康基本技能宣传教育,城乡居民对拨打急救电话、测量脉搏与体温、触电抢救、火灾逃生、地震自救、危险标识辨认等基本健康技能掌握率达到60%。全面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城乡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率达到85%。
(三)考核指标。
全区各级各类媒体都要开辟卫生健康栏目,编印《健康素养知识手册》并配送到全区城乡健康教育咨询点、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和宾馆、饭店、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宗教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咨询点,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明确健康教育主题,举办城乡居民健康教育大课堂活动。
八、健康产业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到2015年,采取政府引导、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建成一批具有宁夏特色的沙疗、康复保健产业项目,扶持回医药、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健康相关产业发展。对宁夏特色枸杞多糖、苦豆子生物碱、甘草生物活性成分、老瓜头、鹅绒腾等药用有效成分的药理学进行研究。对回医药文献、民间验方和秘方进行挖掘与整理,选择2个5个方药进行系统性药理研究和动物实验。对枸杞保健品、香药保健品、回族八珍养生系列产品及清真药膳产品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开发。
(二)工作重点。
构建医药产业链,促进中药种植规范化、标准化和产业现代化。发展中药农业,提升中药工业,改造中药商业,培育中药产业,促进中药产业链的形成与健康发展。推进名厂、名店、名药战略,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品牌。以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工艺程序化、操作规范化为方向,加强药材种植、饮片生产、中成药和院内中药制剂的管理。为中医药、回医药企业做好服务,支持培育出口产品,提高国际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建设中、回医药文化博览馆。加强对中医药文化遗址、文物、文献等优秀传统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支持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医药机构要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在环境、建筑、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切实加强中医药科学普及与文化传播,努力营造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文化氛围。
(三)考核指标。
健康产业实现规模化,年产值达到2亿元。
九、推广创新支付制度建立健康责任制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2013年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门诊、住院次均费用涨幅控制在8%以内,住院率控制在7%以内。县外住院病人数占总住院病人数的比例下降3个5个百分点。到2015年底,首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95%以上,住院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90%以上。通过项目带动,在县域内建立一个完整、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引导病人有效利用当地医疗卫生资源,使政府卫生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建立新的服务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新的城乡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测算、制定基本医疗服务包。重新整合县域内卫生资源,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框架。明确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中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合理分工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新的就医流程,简化就诊程序,城乡居民在乡镇(社区)能够实现检查预约、标本采集和检查前的准备,检查结果能够依托信息平台直接在乡镇(社区)调阅互认,降低就医成本。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开通转诊绿色通道,使具有上转指征的病人及时转到大医院,康复病人能够回到乡镇(社区)治疗,减轻病人负担。
(三)考核指标。
以支付制度改革引导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通过实行门诊和住院经费包干制,结余分享,超支分担,激励医务人员合理提供医疗服务,降低医疗成本,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明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级医院各自功能定位。强化县级医院的龙头地位,发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石作用。村卫生室承担38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50种常见病诊治;乡镇卫生院承担43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00种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治;县级医院负责当地住院服务的主要任务,承担大病、慢病、危重症病人急救、乡村两级技术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用药目录执行宁夏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规范医疗行为,基层医疗机构输液率控制在15%20%以内,病历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十、卫生科技行动计划
(一)规划目标。
坚持立足区情、量力而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引进消化和自主创新相结合,以形成自己特色和优势的总体思路,围绕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技术创新,加强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加强自治区医药卫生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成果推广应用等能力建设,推动卫生科技工作上台阶。
(二)工作重点。
十二五期间设立重大卫生科学技术研究专项,集中力量攻关实现重点突破,继续重视适宜卫生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加强卫生科技支撑条件建设,在卫生领域新建2个3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努力打造覆盖面广、学科齐全、功能完善、适应科技创新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网络。争取国家支持建设1家2家部级重点实验室。继续抓好现有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工作,再建设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并争取国家级重点学科的突破。以我区高发的病毒性肝炎、结核病、包虫病、细菌性痢疾、手足口病、流感等为重点,研究病原体分布及流行特点、耐药菌的传播规律、流行模式、致病规律以及综合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和评价机制,为疫情研判和预警预测以及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人禽流感、新型流感、布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分子流行病学、病原学等研究。
(三)考核指标。
各专业和学科发展有重点、有特色、区内优势突出。重点学科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研优势明显增强,科技创新队伍具有较强竞争力。获取科研基金、科研奖励和发表论文的档次、数量明显提高,科研环境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