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四川]四川省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姑姑山森林公园和四川省黑龙海子森林公园的批复
文件编号:川府函[2017]8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姑姑山森林公园和四川省黑龙海子森林公园的批复
川府函〔2017〕82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设立螺髻山和黑龙潭两个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凉府〔2016〕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四川省姑姑山森林公园(由原申请设立的四川省螺髻山森林公园更名)和四川省黑龙海子森林公园(由原申请设立的四川省黑龙潭森林公园更名)。
二、四川省姑姑山森林公园位于德昌县东北部,面积2720.44公顷,地理坐标为北纬27 25 31 27 28 36 ,东经102 13 56 102 18 58 。主要涉及麻栗镇的银厂村和小高镇的杉木村,含核桃沟、姑姑山、和尚顶等区域。四界范围为:东至小高镇与麻栗镇交界处,南至火草坪,西至车家坪,北至蘑菇厂(详见附件1)。
四川省黑龙海子森林公园位于德昌县西部,面积为1032.45公顷,地理坐标为北纬27 20 46 27 22 57 ,东经102 01 12 102 03 23 。主要涉及大湾乡大湾村和石流村,含黑龙潭、上槽房沟、大湾梁子以西等区域。四界范围为:东至大湾梁子,南至马家山,西至灯草坪,北至大湾乡林业管护站(详见附件2)。
三、森林公园内原有的权属关系不变。
四、你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快推进森林公园的划界立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编制《四川省姑姑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四川省黑龙海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林业厅审查批准后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