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31 16:26:40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办字〔2016〕18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6〕187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举办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的请示》(鲁建城字〔2016〕58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6年11月9-11日在临沂市举办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该博览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临沂市政府共同主办,所需活动经费采取政府补贴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二、请认真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认真做好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成果、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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