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强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8-01 11:46:28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强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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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最近, 全国多省出现数轮强降雨天气, 我省也刚刚遭受台风“尼伯特”正面袭击,全国大范围抗洪减灾、保供稳价任务十分严峻。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6〕399号),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承担保供稳价安民的责任,加强汛期价格调控监管,促进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稳定。为更好地应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较为严峻的防汛形势和台风高发的气候情况,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监测预警,协调保供稳价 一要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农产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的生产、供应和价格变化,加强趋势分析研判,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迅速预警。遭遇强降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地区,要立即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 增加监测频次,加强市场价格巡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二要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储备调节,组织市场调运, 确保重要商品不断档、不脱销,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平价商店平价销售机制,发挥平价商店的引导作用,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平稳供应。二要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地区要及时启动,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减轻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必要时,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启动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要加强粮油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和相关防汛救灾物资的市场巡查,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二要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 依法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确保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严明工作纪律 一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和价格信息,积极宣传政府在防汛救灾、保供稳价、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二要密切跟踪舆情变化,对虚假信息、不实报道要第一时间回应,解疑释惑,稳定市场和群众心理预期。三要把做好防汛救灾相关价格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对应急值守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不落实的,要严肃执纪问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解玉虹,电话:0591-87835400,87827725(传真))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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