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巴南区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5〕187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5〕1872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修编的《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修编)
(2011~2015年)
规划修编领导小组
组 长:虞波
副组长:李小亿
成 员:杨中华 徐锋 李清东
规划修编工作小组
组 长:廖怀军
副组长:彭亮
成 员:彭亮 祝正南
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二○一○年九月
目 录
前 言................................................ - 5 -
第一章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 - 6 -
1.1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6 -
1.2 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 8 -
1.3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 11 -
1.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 - 20 -
1.5 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21 -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 22 -
2.1 指导思想..................................... - 22 -
2.2 基本原则..................................... - 22 -
2.3 规划目标..................................... - 24 -
第三章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 24 -
3.1 分区原则..................................... - 24 -
3.2 防治分区..................................... - 24 -
第四章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 28 -
4.1 概况......................................... - 28 -
4.2库区后续规划.................................. - 28 -
4.3 监测预警规划................................. - 29 -
4.4 搬迁避让规划................................. - 31 -
4.5 工程治理规划................................. - 32 -
4.6 地质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与补充................. - 34 -
第五章 经费估算..................................... - 36 -
5.1 经费估算定额和标准........................... - 36 -
5.2 分类经费估算................................. - 37 -
5.3 经费来源..................................... - 40 -
5.4 防治效益分析................................. - 41 -
第六章 保障机制..................................... - 41 -
6.1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 41 -
6.2 建立领导目标责任制、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 42 -
6.3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制度................. - 48 -
6.4 建立健全防治经费投入机制..................... - 49 -
6.5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 49 -
6.6 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宣传教育................. - 49 -
第七章 结论及建议................................... - 50 -
7.1 结论......................................... - 50 -
7.2 建议......................................... - 51 -
附 图
1.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平面图 比例尺 1:10万
2.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比例尺 1:10万
3.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平面图 比例尺1:10万
附 表
1.库区地质灾害后续规划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2.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3.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4.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前 言
巴南区是重庆市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地区,特别是在巴南区三峡库区沿江及各低山地带,如鱼洞、李家沱、花溪、木洞、双河口、麻柳嘴、跳石、南彭、接龙等镇街,自三峡水库蓄水特别是近年暴雨频发,区内各地地质灾害有加重的趋势。已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组织编制的《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不适应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的需要,不能指导当前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因此,及时修编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系统地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对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高生活质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修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2009年地质灾害排查的隐患点基础资料(《巴南区地质灾害排查报告》,资料截至时间为2009年底)。
规划范围:全区范围内182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基期2010年,规划期2011~2015年。
巴南区地理区位优越,位于重庆主城南部,属主城九区之一,东与涪陵、南川接壤,南与綦江相连,西与江津、九龙坡、大渡口毗邻,北与南岸、江北、渝北、长寿交界。区政府驻地龙洲湾街道距市中心8公里、距重庆机场45公里、重庆火车站22公里、重庆港口23 公里,长江流经境内60余公里,有544平方公里属重庆一小时经济圈核心层,占整个核心层范围的五分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巴南区交通便捷。重庆内环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以及出海大通道渝黔高速公路(重庆经贵阳至广西北海)、中西部大通道渝湘高速公路(重庆至长沙)、南涪高等级公路(市 中心经我区至涪陵区)以及区政府所在地到市中心的城市一级主干道渝南大道、渝南分流道和210国道、省道渝道路等贯穿全境;李家沱、马桑溪和鱼洞长江大桥等3座长江大桥沟通南北;重庆轻轨2号、3号、8号线延伸到巴南,并形成环状网络;200万吨级的佛尔岩综合滚装码头已建成使用,构筑了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
巴南区产业基础较强。有中国一流的轿车生产企业重庆长安铃木汽车公司、有跻身全国民营企业前20强的宗申摩托车集团公司、有我国专用车生产基地之称的大江集团公司、有被誉为中国最主要的数控齿轮加工机床制造基地的重庆机床集团、有“中国钉枪大王”之称的重庆弘愿气动工具厂等工业企业;有全国一个业主经营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齐、业态组合最好,营业面积40多万平方米的铠恩国际家居名都,以及西部国际汽车城、渝南汽车会展中心等多个特色专业市场。同时,培育出一批全国知名品牌,“宗申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重机牌”数控齿轮加工机床成为中国名牌产品;“巴南银针”茶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石龙技工”成为享誉全国的一张劳务名片。
巴南区资源丰富。全区森林覆盖率超过34%,石灰石、页岩、铁、天然气等矿藏储量较大;有南温泉、东温泉、桥口坝温泉和圣灯山、云篆山、樵坪山以及桃花岛、南湖和重庆国际高尔夫球场等多个旅游休闲胜地,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区”,全国第十个、西部第一个“中国温泉之乡”。
当前,全区上下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全区“科学发展先进区、和谐进步模范区、党建工作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做强主城核心区、建设二环经济带、打造城郊特色镇”的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宜居、森林、畅通、平安、健康、诚信“六个巴南”建设,努力打造重庆“新兴工业大区、城郊休闲度假旅游区、都市生态宜居区、城郊都市型农业示范区”,加快实现富民强区、在全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图1.1-1 巴南区发展规划图)
图1.1.1 巴南区经济发展规划图
(略)
1.2.1、地质灾害主要类型
全区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危岩崩塌、不稳定斜坡、泥石流,截止2009年底,巴南区全区地质灾害点625处。其中滑坡55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88.17%;危岩崩塌49处,占灾害点总数的7.83%;不稳定斜坡19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04%;泥石流6处,占灾害点总数的0.96%。(见图1.2.1)
图1.2.1 巴南区地质灾害类型比例(略)
全区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情况见表1.2.1。
表1.2.1 巴南区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情况表
序号
镇街名称
滑坡
危岩及崩塌体
不稳定斜坡
泥石流
总数
1
鱼洞
35
2
37
2
龙州湾
10
1
1
12
3
李家沱
4
2
1
7
4
花溪
14
14
5
南泉
36
5
41
6
安澜
28
2
30
7
一品
9
6
15
8
界石
17
1
1
19
9
跳石
36
2
1
1
40
10
南彭
55
5
5
1
66
11
惠民
26
4
3
33
12
天星寺
11
1
12
13
二圣
14
5
1
1
21
14
接龙
43
7
50
15
木洞
47
2
1
50
16
东温泉镇
25
3
1
29
17
姜家
26
2
1
29
18
石龙
42
1
43
19
石滩
9
1
10
20
双河口
18
1
19
21
丰盛
12
12
22
麻柳嘴
34
2
36
数量合计
551
49
17
6
625
1.2.2、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及诱发因素
巴南区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是滑坡、危岩、变形斜坡和塌岸,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多处于欠稳定状态。其中滑坡是区内分布范围最广、发生频率最高、危害性最大和最为普遍的地质灾害。
(1)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
A、地形坡度上的集中性
根据形成滑坡的斜坡坡度情况,滑坡发生的斜坡坡度一般为15-40°,以20-30°斜坡最多。
B、地层岩性上的集中性,软弱的岩土体为主要易滑地层
斜坡岩土体是滑坡形成的物质基础,控制了滑坡的发育分布,岩性软弱的岩土体,构成的斜坡易发生滑坡。
C、时间上的季节性 ,滑坡发生发展时间集中在雨季
根据调查,滑坡灾害形成的影响因素表明,降雨尤其是暴雨是滑坡灾害形成的主要诱发因素。
D、与构造关系
根据本次规划前排查,区内地质灾害与构造关系密切。特别是各背、向斜翼部地形较陡地带为新发地质灾害集中地段,这与08年“5.12”地震造成背、向斜翼部岩体裂隙进一步贯通,又遭遇2009年及2010年夏季的大暴雨有很大关系。
(2)诱发因素
A、暴雨是滑坡形成的主要孕灾因素
巴南区降雨季节性周期特征明显,每到雨季大量降雨尤其是暴雨对斜坡土体浸润、冲蚀、软化等作用,降低其稳定性,引发滑动变形,是滑坡形成或突然发生的主要因素。
B、人类活动是滑坡形成的重要促进因素
人工削坡、开挖、加载等工程活动,改变斜坡坡形和坡度,破坏岩土体应力结构和应力平衡,降低斜坡稳定性,促进滑坡的形成和发展。人为垦殖、毁林等经济活动,松动斜坡表层土石,破坏了植被固土保水的能力,增强了降雨对土体作用,促进了滑坡的形成和发展。
C、水库蓄水降低了滑坡的稳定性,加剧滑坡滑动变形
库水位附近岩土体含水量急剧增大,滑坡土体受水饱和、冲刷等作用,抗剪强度大幅度降低,易引发滑坡部分地段失稳滑动变形破坏,从而降低整个滑坡的稳定性,激发滑坡复活。
根据本次规划前对全区进行的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结合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采用统计法对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分区(详见附图1),具体分区情况见下表(表2.2.1)。
根据统计分区,全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1261.91km2,占全区总面积1825km2的69.31%;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343.38km2,占全区总面积1825km2的18.8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216.72km2,占全区总面积1825km2的11.88%。(见图1.3.1)
图1.3.1 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比例
(略)
表1.3.1 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分区及代号
亚区代号
分布位置
地质环境条件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体积密度(万m3/ km2)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Ⅱ区)
Ⅱ1
云篆山山顶地段
该区位于云篆山山顶,地形起伏较小,比较平缓,一般地形坡度小于15°,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主要为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砂岩,构造上位于金鳌寺向斜轴部,构造活动较弱,为农耕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在部分岩土界面较陡且临空的地段有小型浅层滑坡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0.59%。
10.68
2
0.19
0.25
Ⅱ2
李家沱-鱼洞-百节一线及鱼洞以西云篆山以北浅丘地段
该区位于云篆山与铜锣山之间的谷地,地形起伏不大,一般地形坡角小于3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层,沿长江部分地段阶地土体为第四系冲洪积层,下伏基岩主要为侏罗系泥岩夹砂岩,位于重庆向斜、金鳌寺向斜与南温泉背斜之间,构造活动不强烈,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由于城市建设及工程建设等诱发一些小型滑坡,以及背斜西翼发育的小型泥石流及滑坡等,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4.98%。
88.89
23
0.26
0.31
Ⅱ3
樵坪山山顶地段
该区位于樵坪山山顶,地形起伏较小,比较平缓,一般地形坡度小于15°,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主要为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砂岩,构造上位于广佛寺向斜轴部,构造活动较弱,为农耕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在部分岩土界面较陡且临空的地段有小型浅层滑坡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1.08%。
19.69
7
0.36
0.29
续表1.3.1 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分区及代号
亚区代号
分布位置
地质环境条件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体积密度(万m3/ km2)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Ⅱ区)
Ⅱ4
铜锣山以东、长坪山-圣灯山一线以西各背向斜山之间的广大山间谷地
该区分布面积较广,地形比较平缓,一般地形坡度小于3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残坡积层,构造上跨越广佛寺向斜、石油沟背斜、太和山向斜等多个背、向斜构造,该区除高速公路沿线外,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整体地形及构造、岩层情况不利于大规模地质灾害发育,个别地段近年出现地质灾害集中发育的情况,但其规模相对均较小,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29.96%。
491.14
91
0.19
0.28
Ⅱ5
圣灯山山顶地段
该区位于圣灯山山顶,地形起伏较小,比较平缓,一般地形坡度小于15°,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主要为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砂岩,构造上位于老赢山向斜轴部,构造活动较弱,为农耕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在部分岩土界面较陡且临空的地段有小型浅层滑坡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3.74%。
68.20
8
0.12
0.15
Ⅱ6
东泉南西茶湾-接龙南高桥园槽谷地段
该区地形起伏较小,属岩溶槽谷地貌,一般地形坡度小于1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粉质粘土,构造上位于桃子荡背斜轴部,构造活动较强烈,为农耕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在部分因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造成岩土界面临空的地段有小型浅层滑坡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3.92%。
71.48
8
0.11
0.13
续表1.3.1 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分区及代号
亚区代号
分布位置
地质环境条件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体积密度(万m3/ km2)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Ⅱ区)
Ⅱ7
麻柳嘴镇天池青杠坪-东全镇新楼村四合头
该区地形起伏较小,属岩溶槽谷地貌,一般地形坡度小于1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粉质粘土,构造上位于丰盛场背斜轴部,构造活动较强烈,为农耕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在局部因人类工程活动造成岩土界面临空的地段有小型浅层滑坡发育,该区可能发生因采矿或其他人类工程活动引起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3.59%。
65.55
5
0.08
0.12
Ⅱ8
东泉镇马回头-石龙镇雨团山
该区地形稍有起伏,属丘陵-低山地貌,一般地形坡度小于2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粉质粘土,构造上位于丰盛场背斜轴部及背斜西翼,构造活动较强烈,为农耕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在局部因人类工程活动造成岩土界面临空的地段有小型浅层滑坡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3.16%。
57.82
8
0.14
0.11
Ⅱ9
木洞镇长坪寨子-海眼村四合头
该区位于长坪山山顶,地形起伏较小,比较平缓,一般地形坡度小于1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主要为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砂岩,构造上位于珞碛向斜轴部,构造活动较弱,为农耕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在部分岩土界面较陡且临空的地段有小型浅层滑坡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0.52%。
9.46
2
0.21
0.24
续表1.3.1 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分区及代号
亚区代号
分布位置
地质环境条件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体积密度(万m3/ km2)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Ⅱ区)
Ⅱ10
东泉狮子村大坪-天星寺-彭将军湾村老君山
该区位于天星寺所在向斜山山顶,地形起伏较小,比较平缓,一般地形坡度小于1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粉质粘土,下伏基岩主要为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砂岩,构造上位于珞碛向斜轴部,构造活动较弱,为农耕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在部分岩土界面较陡且临空的地段有小型浅层滑坡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1.70%。
30.95
3
0.10
0.15
Ⅱ11
长坪山-圣灯山一线以东、丰盛-石滩一线以西各背向斜山之间的广大山间谷地
该区分布面积较广,地形比较平缓,一般地形坡度小于3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残坡积层,构造上跨越珞碛向斜、桃子荡背斜、等背、向斜构造,该区除高速公路沿线外,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整体地形及构造、岩层情况不利于大规模地质灾害发育,个别地段近年出现地质灾害集中发育的情况,但其规模相对均较小,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19.07%。
348.05
78
0.22
0.18
续表1.3.1 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分区及代号
亚区代号
分布位置
地质环境条件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体积密度(万m3/ km2)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Ⅲ区)
Ⅲ1
南温泉-桥口坝一线铜锣山山区
该区位于南温泉背斜轴部及两翼,区内地形起伏较大,地形坡度一般大于25°,地面土体以第四系崩坡积层为主,受南温泉构造形迹影响,背斜两翼易发顺层滑坡及沟谷、坡面型泥石流,背斜轴部三叠系嘉陵江地层岩溶较发育,是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易发地区,同时,背斜两翼须家河地层是危岩崩塌的易发地区,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5.62%。
102.66
23
0.22
1.35
Ⅲ2
长坪山-老君山周边陡坡地段
该区位于珞碛向斜两翼,区内地形起伏较大,地形坡度一般大于30°,地面土体以第四系崩坡积层为主,受珞碛向斜及侏罗系中上统岩性影响,加之今年极端天气频发,今年群内滑坡、危岩崩塌较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4.34%。
79.12
43
0.54
1.65
Ⅲ3
东温泉镇杨家咀-石龙镇-石滩镇一线
该区位于青和场向斜轴部及两翼,区内地形起伏较大,一般地形坡角大于25°,地面土体以第四系崩坡积层为主,受青和场向斜及侏罗系中上统岩性影响,加之今年极端天气频发,今年群内滑坡、危岩崩塌较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8.85%。
161.60
72
0.45
1.63
续表1.3.1 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分区及代号
亚区代号
分布位置
地质环境条件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体积密度(万m3/ km2)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Ⅳ区)
Ⅳ1
云篆山周边陡斜坡地段
该区位于云篆山周边陡斜坡地段,属深丘-低山过渡地带,地势起伏较大,地形坡度陡,一般地形坡度大于35°,多砂岩质陡崖,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崩坡积粉质粘土及块石土,下伏地层主要为侏罗系遂宁组及沙溪庙组砂岩夹泥岩,在各砂岩陡崖边缘由于卸荷作用,危岩崩塌较发育,各砂岩陡崖间平台崩坡积物堆积到一定程度后,在降雨作用下又极易形成土质滑坡及切层岩质滑坡,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1.02%。
18.57
34
1.83
5.15
Ⅳ2
樵坪山周边陡斜坡地段
该区位于云篆山周边陡斜坡地段,属深丘-低山过渡地带,地势起伏较大,地形坡度陡,一般地形坡度大于35°,多砂岩质陡崖,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崩坡积粉质粘土及块石土,下伏地层主要为侏罗系遂宁组及沙溪庙组砂岩夹泥岩,在各砂岩陡崖边缘由于卸荷作用,危岩崩塌较发育,各砂岩陡崖间平台崩坡积物堆积到一定程度后,在降雨作用下又极易形成土质滑坡及切层岩质滑坡,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1.86%。
33.91
48
1.41
3.89
Ⅳ3
惠民街道柏树堡-南彭街道兴隆场
该区位于明月峡背斜南端倾没端,属深丘地貌,地势起伏较大,地形坡度较陡,一般地形坡度20-35°,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崩坡积粉质粘土及块石土,由于背斜倾没,岩层倾角变缓,多形成岩层层面与斜坡坡面一致的顺向坡,当顺向坡上第四系覆盖到一定厚度后,极易岩岩层层面暨岩土界面向下大面积滑动,同时由于构造作用及雨水大量入渗,浅层土质滑坡亦较发育,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1.10%。
20.09
28
1.39
4.95
续表1.3.1 巴南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分区及代号
亚区代号
分布位置
地质环境条件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体积密度(万m3/ km2)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Ⅳ区)
Ⅳ4
木洞镇-麻柳嘴镇长江沿岸
该区主要分布在木洞-麻柳嘴长江右岸,地势起伏一般,一般地形坡度15-30°,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坡残积及崩坡积粉质粘土及块石土,主要分布于斜坡中下部,临近长江岸边部分地段冲洪积层较发育,主要出露地层为侏罗系沙溪庙及遂宁组泥岩夹砂岩,本区受长江切割强烈,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及不稳定斜坡为主,同时由于库水位涨落,部分库岸可能潜在不稳定,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3.91%。
71.24
72
1.01
3.73
Ⅳ5
老赢山向斜圣灯山周边陡斜坡地段
该区位于圣灯山周边陡斜坡地段,属深丘-低山过渡地带,地势起伏较大,地形坡度陡,一般地形坡度大于35°,多砂岩质陡崖,第四系土体主要为崩坡积粉质粘土及块石土,下伏地层主要为侏罗系遂宁组及沙溪庙组砂岩夹泥岩,在各砂岩陡崖边缘由于卸荷作用,危岩崩塌较发育,各砂岩陡崖间平台崩坡积物堆积到一定程度后,在降雨作用下又极易形成土质滑坡及切层岩质滑坡,该区占全区总面积的3.99%。
72.91
69
0.95
2.27
合 计
1825
625
0.343
1.91
1.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
1.4.1原规划执行情况
编制的《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8年以来,在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大力支持下,我区多方筹措资金,共投入经费数千万元,对规划搬迁避让的273处地质灾害,除56处由于资金不足或隐患趋于安全等原因未销号外,其余217处地质灾害均已实施搬迁避让;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17处,除1处未完成治理外,另外16处均已完成处置措施并销号。
截止2010年,进入《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年版)规划的290处地质灾害已销号233处,销号率达80.34%。
1.4.2法制建设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法制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199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2001年,重庆市颁布实施了《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地质灾害防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巴南区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建立了区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落实了相关职责;建立了年度防灾预案、灾害速报、汛前排查、汛期检查、汛后核查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对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管理,有效提高了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的质量与水平。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区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每年新增的地质灾害点均纳入了群测群防网络中。
1.4.3 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09年,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库区受175米水位影响和危及移民安置区内的崩滑体、塌岸等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
1.4.4 地质灾害排查工作进展顺利
2009年,根据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要求,我区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基本查明了各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掌握了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分布状况、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并划分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了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体系,落实了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并帮助各镇、街建立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1.5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段落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加,每年汛前排查、汛期检查、汛后核查工作的大量开展,全区特别是各镇街现有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都难以适应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2)地质灾害监测系统还不够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进展缓慢。目前仅在三峡库区受蓄水影响及位于移民安置区等范围内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开展了专业监测工作,但监测网控制面积及精度均不够。其它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尚未形成有效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我区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尚处于基础数据库建设阶段,未建立基于GIS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不能提供动态查询,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提供快速决策服务。
(3)防治经费严重不足。截止2010年,上次规划(2002年)的地质灾害虽绝大部分已经销号,但是由于今年我市极端天气频发,地质灾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经全区各部门干部群众的全力工作,每年地质灾害点仍新增上百处。我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严重不足,大量隐患点得不到有效的防治,仍然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紧紧围绕建设重庆市富民强区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切实提高我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2.2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群聚集地作为防治重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
2.2.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2.3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要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做好监测工作,正确预测预报,合理避让,实施治理。
2.2.4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综合考虑我区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分阶段实施,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国土资源开发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选择三峡库区、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镇、重要风景区和重要工程分布区作为重点防治地区,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带动和推进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2.5地质灾害防治与土地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相结合
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土地开发利用、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治理与开发并重,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2.6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化对致灾地质作用的认识,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效率、能力和水平。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演变规律,利用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一套适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防灾减灾体系。
2.3规划目标
建立、完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全面完成全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掌握我区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初步建成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使危害严重的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将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分散的、被动的、盲目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防治局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3.1分区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应与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危害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对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成灾后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地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规划区均应进行重点防治。
3.2防治分区
综合考虑巴南区经济发展现状及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地质灾害发育面密度、地质灾害规模、危险性、危害程度,将全区分为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3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及4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见附图 2及表 3.2.1)。
表3.2.1 巴南区地质灾防治分区表
分区
及代号
小区代号
分布范围
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地质灾害
重点防治区
(A区)
A1
李家沱-鱼洞重点防治区:北接南岸区回龙湾、长江鱼洞-李家沱段以东、南温泉以西、云篆山以北,为巴南区城市中心区及重点拓展区,面积70.75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3.87%。
本区为城市建成区及近期重点拓展区,位于金鳌寺-重庆向斜轴部及东翼,地形整体起伏不大,沟河切割深度较小,第四系土体主要为人工填土及坡残积层,部分地段为长江阶地,区内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小型土质滑坡。区内建筑及人群集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治理为主,并尽量避免因城市建设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监测,。
70.75
21
0.30
A2
鹿角-南彭重点防治区:北接南岸区茶园、内环高速公路以东、樵坪山山脚以西,南彭-一品一线以北,为巴南区重点发展的工业园区及城市功能拓展区,面积101.04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5.53%。
本区位于南温泉背斜东翼-广佛寺向斜西翼之间,地形整体较为平缓,土体主要为第四系坡残积层,区内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小型浅表土层滑坡及部分地段的单体危岩崩塌及危岩带。区内现多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以群测群防+搬迁避让为主,对个别可能影响城市功能区的灾害点开展进一步工作,同时避免建设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101.04
42
0.42
A3
木洞-麻柳嘴三峡库区重点防治区:木洞镇以南的丘陵地段及木洞-双河口-麻柳嘴一线长江东岸,为巴南区工业园区次重点发展区,面积105.92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5.80%。
本区位于珞琪向斜轴部及西翼,位于长江右岸,地形除沿河河漫滩外,地形较陡,地形坡角一般25-35°,河漫滩及长江一级阶地土体主要为第四系冲洪积层,其余地段土体主要为第四系坡残积层,区内为临库区工业用地规划区,地质灾害主要受地形及长江三峡库水位控制,地质灾害面密度大,且不乏大型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三峡库区后续规划进行,同时特别加强监测工作。
105.92
135
1.27
续表3.2.1 巴南区地质灾防治分区表
分区
及代号
小区代号
分布范围
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地质灾害次
重点防治区
(B区)
B1
云篆山周边次重点防治区:位于鱼洞街道云篆山周边陡坡地段,为近年崩塌滑坡高发地区,面积19.20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1.05%。
本区位于金鳌寺向斜近轴部,地形陡峭,一般地形坡角30°左右,陡崖广布,地表土体主要为第四系坡残积物及崩坡积物,区内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主要为危岩崩塌及切层岩质滑坡,其余浅层土质滑坡危害性相对较小,区内多为农村,居民相对分散,但近年地质灾害呈现高发的态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搬迁避让+群测群防为主,同时雨季对山体开展大规模巡查,同时选择危害较大或具有典型性的崩塌滑坡进行详细勘(调)查工作。
19.20
35
1.82
B2
樵坪山周边次重点防治区:位于樵坪山周边陡坡地段,为近年崩塌滑坡高发地区,面积33.74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1.85%。
本区位于广佛寺向斜近轴部,一般地形坡角35°左右,陡崖广布,地表土体主要为第四系坡残积物及崩坡积物,区内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主要为危岩崩塌及岩质滑坡,区内多为农村,居民相对分散,但近年地质灾害呈现高发的态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搬迁避让+群测群防为主,同时雨季对山体开展大规模巡查。
33.74
45
1.33
B3
圣灯山周边次重点防治区:位于圣灯山周边陡坡地段,为近年崩塌滑坡高发地区,面积83.67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4.58%。
本区位于老赢山向斜近轴部,一般地形坡角30°左右,陡崖广布,地表土体主要为第四系坡残积物及崩坡积物,区内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主要为危岩崩塌及岩质滑坡,区内多为农村,居民相对分散,但近年地质灾害呈现高发的态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搬迁避让+群测群防为主,同时雨季对山体开展大规模巡查。
83.67
62
0.74
续表3.2.1 巴南区地质灾防治分区表
分区
及代号
小区代号
分布范围
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面积(km2)
灾害点数(个)
面发育密度(个/km2))
地质灾害
一般防治区
(C区)
C1
云篆山山顶一般防治区:位于云篆山山顶,面积10.92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0.60%。
本区位于金鳌寺向斜轴部,岩层近水平,山顶地形平缓,地面广泛分布第四系坡残积土层,区内地质灾害不发育,仅个别地段发育小型土质滑坡和崩塌,区内居民多较分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群测群防为主,对居民构成直接影响的地质灾害点实施搬迁避让。
10.92
2
0.18
C2
樵坪山山顶一般防治区:位于樵坪山山顶,面积18.83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1.03%。
本区位于广佛寺向斜轴部,岩层近水平,山顶地形平缓,地面广泛分布第四系坡残积土层,区内地质灾害不发育,仅个别地段发育小型土质滑坡和崩塌,区内居民多较分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群测群防为主,对居民构成直接影响的地质灾害点实施搬迁避让。
19.83
7
0.35
C3
圣灯山山顶一般防治区:位于圣灯山山顶,面积71.11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3.89%。
本区位于老赢山向斜轴部,岩层近水平,山顶地形平缓,地面广泛分布第四系坡残积土层,区内地质灾害不发育,仅个别地段发育小型土质滑坡和崩塌,区内居民多较分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群测群防为主,对居民构成直接影响的地质灾害点实施搬迁避让。
71.11
19
0.27
C4
其他一般防治区:位于西至云篆山以东,丰盛-接龙以西的广阔地段,面积1308.82km2,占全区面积1825km2的71.70%。
本区广布于全区范围,区内地貌复杂,地质灾害发育无特定规律,此广泛范围内均为广大农村,居民较为分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群测群防为主,对个别影响较大或被威胁对象无法搬迁的地质灾害点实施搬迁避让。
1308.82
257
0.20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要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三类,同时还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与宣传培训工作。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详见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4.1概况
本次规划共涉及地质灾害点625个,具体情况见表4.1.1及表4.1.2。
表4.1.1 规划地质灾害点统计总表
(按照地质灾害类型划分)
地质灾
害类型
不稳定斜坡
滑坡
危岩崩塌
泥石流
纳入库区规划地质灾害点
合计
总数
14
498
45
6
62
625
表4.1.2 规划地质灾害点统计总表(按照规划防治措施划分)
防治措施
群测群防
搬迁避让
工程治理
纳入库区规划地质灾害点
合计
数量
563
390
35
62
625
4.2库区后续规划
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于2009年7月编制完成了《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重庆市巴南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根据该规划及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涉及本次规划的地质灾害点共62处,其详细情况见附表1。
对于已纳入库区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
4.3监测预警规划
4.3.1专业监测预警规划
专业监测预警选点原则为:地质灾害体规模大,危害性大,稳定性为潜在不稳定的灾害点,采取群测群防不易布置监测点、不易有效监控地质灾害体的状态的项目。
根据本次规划前进行的全区地质灾害排查,实施专业监测的地质灾害点主要位于库区,已纳入库区后续规划。
4.3.2 群测群防规划
(1)群测群防规划原则
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点选点原则:对满足规划范围内排查出的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滑坡、危岩和塌岸)和规划为工程治理、搬迁避让项目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监测规划,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同时,对于稳定性评价为潜在不稳定的滑坡、危岩或库岸,初步认为有可能属于隐患,今后有可能对保护对象构成威胁,简易监测点易设立的地质灾害点纳入群测群防规划。
(2)测群防项目规划
本次规划全区共规划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549个,按灾害类型分别统计如表4.3.1,具体明细表见附表4。
表4.3.1 本次规划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统计表
地质灾
害类型
总数(处)
总规模
(104 m3)
涉水(处)
不涉水(处)
城集镇(处)
农村(处)
公路(处)
航运(处)
不稳定斜坡
14
69.80
/
14
/
14
/
/
滑坡
498
3068.338
5
493
5
460
32
1
危岩崩塌
45
69.335
/
45
1
41
3
/
泥石流
6
40.56
/
6
/
6
/
/
合计
563
3248.033
5
558
6
521
35
1
(3)主要监测内容
以地质灾害点变形特征明显,最能反应地质灾害体变形形迹的点作为观测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地裂、墙裂、泉水、地鼓等观测点以油漆作标记。这就要求用通常的方法和常用的手段对灾害点进行观测,本次在调查的工作中,调查专业人员通过对现场观测人员进行培训,如何对灾害体的认识和重点部位的观测,通过已有的简易的工具(皮尺,卷尺),在雨季和暴雨时作好巡查和观测的记录,一旦有紧急情况作好人员的撤离的准备。
(4)监测周期
对规划为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其监测周期为2011年开始,至工程治理完成后2年,对规划为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点,其监测周期为2011年开始,至搬迁完毕后2年结束。对规划为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点,其监测周期为2011年-2012年。对已纳入库区后续规划的地质灾害点,按照库区后续规划执行。本次规划群测群防年度计划见表4.3.2。
表4.3.2 本次规划群测群防年度计划表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数目
563
563
314
215
138
在监测周期内,如果地质灾害点变形未停止,或出现新的变形或者变形加剧的情况,地质灾害体有可能再次失稳的可能;监测周期顺延2年。
4.4.1搬迁避让原则
对于采取搬迁避让的,应根据城市规划统一布置,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因地制宜安置措施,可采取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分散建房安置、货币安置等,搬迁去向以进城集镇、集中居民点为主,要切实考虑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便利条件。对于建设移民新村应合理选址,应对场地的建设适宜性进行专项论证,对于分散安置的应在国土部门指导下选址,并在批复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地灾搬迁群众的补偿标准、后扶政策等按相关政策执行。
4.4.2搬迁避让规划概况
稳定性预测评价为不稳定或欠稳定的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和不稳定斜坡,并对居民构成威胁和危害的,首先规划为搬迁避让。若该灾害地质体失稳对长江航运、交通运输构成威胁和危害,则同时进入工程治理规划。本次防治规划进行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点390处,具体明细详见附表3,分类统计见表4.4.1,年度计划表见表4.4.2。
表4.4.1 本次规划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统计表
地质灾
害类型
总数
(处)
总规模
(104 m3)
涉水情况
分布情况
涉水(处)
不涉水(处)
城集镇(处)
农村(处)
公路(处)
航运(处)
不稳定斜坡
10
60.45
/
10
/
10
/
/
滑坡
348
1991.0
1
347
1
334
12
1
危岩崩塌
26
54.03
/
26
/
24
2
/
泥石流
6
40.56
/
6
/
6
/
/
合计
390
2146.04
1
389
1
374
14
1
表4.4.2 本次规划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统计表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数目
99
91
71
75
54
4.5工程治理规划
4.5.1 工程治理规划原则
规划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为对城镇居民聚居区、规划移民新区及交通的安全构成影响的地质灾害点。或者地质灾害险情比较严重但灾情较小,且通过简易治理就可使地质灾害点达到稳定状态的地质灾害点。
4.5.2工程治理规划概况
本次规划进行工程治理的项目共计35处按灾害类型分别统计见表4.5.1,年度计划见表4.5.2,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点明细见附表2。
表4.5.1 本次规划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统计表
地质灾
害类型
总数
(处)
总规模
(104 m3)
涉水情况
分布情况
涉水(处)
不涉水(处)
城集镇(处)
农村(处)
公路(处)
航运(处)
滑坡
26
170.83
/
26
1
15
10
/
危岩崩塌
9
14.115
/
9
1
7
1
/
合计
35
184.945
/
35
2
22
11
/
表,4.5.2 本次规划工程治理年度计划表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数目
13
8
6
6
2
4.5.3 工程后期维护
(1)已建工程维护
工程治理项目经各级最终竣工验收后,应落实后期管护单位负责对工程治理项目的工程治理措施进行维护和管理。措施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检查治理措施的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及灾害体范围内是否有不利于支挡措施正常使用的人类工程活动情况,并及时修复或制止。
目前工程治理项目已达到其设计工况,应继续实施效果监测直至达到设计工况后,无任何变形后为止,损毁的监测设施设备应及时修复。
(2)规划拟建工程维护
本规划的工程治理项目,也应落实后期管护单位,配备专门人员,在本规划工程治理项目实施结束,经各级最终验收后,加强管护,同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进行监测,确保治理措施发挥最大效益。
4.6.1监测仪器与设备的建设补充
(1)监测仪器与设备补充
表4.6.1 补充监测仪器与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终端设备
563台
2000
1126000
每处1台
罗盘仪
46台
300
13800
以镇街为单位,每镇街2台,地环站2台
手持GPS
8台
7000
56000
以国土所为单位,每片区国土所所1台
笔记本电脑
8台
6000
48000
以国土所为单位,每片区国土所所1台
雨量计
22台
7000
154000
以镇街为单位,每镇街1个
合计
1397800
/
(2)监测预警通讯
全区配备一套卫星电话,确保在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能保持通信正常。
(3)监测预警交通
配8台四驱动的越野车,专用于各所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能保持正常运行。
(4)监测人员装备与更新
以镇、街道为单位,设立监测专职工作人员,监测人员装备主要为:专业照相机、摄相机、手持GPS。
(5)工作(办公)设备设施
传真机、复印机、A3扫描仪、投影仪(专用于应急会上及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及办公室房屋。
4.6.2 监测工作保障措施
(1)灾害点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的培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变更很频繁,为了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质量,及时准确反馈灾害点的变形情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每年应对监测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分片或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
(2)镇(街道)监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工作的最终结果是分析处理监测人报来的监测数据和信息,形成监测报告,分析灾害体的变形情况,预测灾害的发展趋势,作出预警预报。为了形成及时准确的预警信息,要提高各镇(街道)监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每年应开展1次监测工作业务培训。
(3)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是提高灾害体内及其威胁范围的人群的防灾意识和防灾、抗灾自救的能力,每年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和方法。
(4)总结表彰:每年召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会,总结当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经验和教训,表彰一批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先进个人,形成在业务上追赶的氛围。
估算定额:
(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2]116号文;
(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2]116号文;
(3)《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06]116号文;
(4)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发布的《工程勘察计收费标准》;
估算标准
(1)人工概估算单价:根据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算编制规定》中河道工程费用指标计算,施工津贴按3.5元/天计取。其它津贴按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执行。
(2)主要材料概估算单价:根据定额管理站发布的2009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确定。主要材料价格若发生变化,其材料价差计算税金后列入独立费用中的其它项目之后。
(3)其他直接费:取直接费的2%(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其他费用);
(4)现场经费:土方工程取直接费的4%,石方工程取6%,模板工程取6%,混凝土工程取6%,钻灌锚固工程取7%;
(5)间接费:土方工程取直接工程费的4%,石方工程取6%,模板工程取6%,混凝土工程取4%,钻灌锚固工程取7%;
(6)企业利润:取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的7%;
(7)其它工程:取工程直接费的5%;
(8)税金:
建设项目在市区的:取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与企业利润之和的3.41%;
建设项目在县级城镇的:取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与企业利润之和的3.35%;
建设项目在市区和县级城镇以外的:取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与企业利润之和的3.22%;
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期限5年,概、估算主要包括:规划前期经费、工程治理经费、监测经费、应急处置经费、科研经费六部分。
(1)规划经费包括:规划调查、规划编制、年度规划修编。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经费由规划调查费用、规划修编费用、审查费用等组成。总的估算费用为:200万元,详细明细见表5.2.1。
表5.2.1 规划经费明细表
项目
规划调查
规划编制
年度修编
审查费用及其他
小计(万元)
经费(万元)
100
30
50
20
200
(2)地质灾害治理:按《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2]116号文。
危岩、滑坡和塌岸的治理经费估算,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2]116号文,并结合类似工程的经验进行估算。进入本规划35个工程治理估算费用为2189万元,年度计划详见表5.2.2。
表5.2.2 本次规划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统计表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数目
13
8
6
6
2
经费(万)
1180
305
322
252
130
(3)搬迁避让经费:本规划搬迁避让经费估算按威胁的户数,参照已经实施的地质灾害搬迁补偿标准,平均按0.5万元/户进行估算。巴南区本次规划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点390处,估算搬迁避让费用为1154.00万元,年度计划详见表5.2.3。
表5.2.3 本次规划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统计表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数目
99
91
71
75
54
经费(万)
324
330
178.5
211.5
110
(4)监测经费包括:监测预警工程设计、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网络维护运行、仪器设备更新、监测预警运行监测、监测数据汇总入库、处理分析、预警预报、信息上报发布、科普宣传、技术培新、监测工程维护、区级站交通、运行管理。
监测经费包括完善监测预警系统费用、群测群防监测费;巴南区目前已部分建设完成了监测预警系统,但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必要的监测设备,完善监测预警系统费用为139.78万元;群测群防监测费用明细表见表5.2.4。
表5.2.4 本次规划群测群防年度计划表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数目
563
563
314
215
138
经费(万)
45.04
45.04
25.12
17.20
11.04
规划监测总费用为139.78万元+143.44万元=283.22万元。
(5)应急处置经费包括:应急调勘查、应急监测、应急搬迁转移、应急工程治理、应急抢险设备及能力建设预备金。
建立和完善库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体系,成立专门救援机构,落实救援设备、技术力量和抢险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对需采取应措施的地质灾害点,应由国土部门为主体进行处置。经费按每年100万元进行估算,周期为5年,估算总经费为500万元。
(6)科研费。
科研费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5项费用合计)的3%估算,为4267.62×3%=128.03万元。
(8)规划费用总和:
本规划费用包括规划修编费、工程治理费、搬迁避让费、监测预警费、应急处置经费及科研费之和,为4395.65万元,详见表5.2.5。
表5.2.5 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序号
工作类别
规划经费(万元)
总计
(万元)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1
规划费用
200
200
2
工程治理费用
1180
305
322
252
130
2189
3
搬迁避让费用
324
330
178.5
211.5
110
1154
4
群测群防费用
45.04
45.04
25.12
17.20
11.04
143.44
5
监测预警系统
81.18
81.18
6
应急处置费用
100
100
100
100
100
500
7
科研经费
30
30
20
20
28.03
128.03
合计(万元)
1960.22
810.04
645.62
600.70
379.07
4395.65
5.3经费来源
通过财政专项投入、社会赞助、有关专项资金等渠道,多渠道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规划费用、群测群防费用、应急处置费用由区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支出;治理费用、搬迁避让费用采取多种渠道筹集经费,涉及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行业和单位的,由相应部门投入费用进行实施;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区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按照1%的比例提取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预防及治理。
对需要实施治理的大、中型地质灾害项目,由区政府申报市级补贴;对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则列入区政府地方财政预算;对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项目,按“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费用。
5.4防治效益分析
通过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科明显减轻和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治理中或治理后实施的生物工程还可产生林业、果业收入,促进全区经济生活的发展;
通过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可明显保护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可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提高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程度,保障正常生活、生产,推动扶贫事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总之,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可使巴南区的地质安全得到加强,保护巴南区大量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使巴南区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为巴南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支持。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将极大的改善美化城市环境,发挥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第六章保障机制
6.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根据巴南区地质灾害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保证措施。要加强地质灾害规划管理,建立规划修编、审批和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6.2建立领导目标责任制、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构,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各部门按分工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工作职责:区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1、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牵头拟订全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提出修编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会同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3、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依法对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地质环境的责任单位和个人。4、督促、检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急调查、评估、监测,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建议并督促落实。
(2)区规划局工作职责:1、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不予批准相应的规划。2、对未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工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3、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负责督促业主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批准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4、负责督促业主对建设工程深开挖基坑等施工过程做好防范地质灾害工作,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5、协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投标评标和竣工验收。
(3)区交委工作职责:1、负责全区乡道以上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2、督促因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3、在组织进行公路、水路交通规划及交通设计、建设时,负责督促和检查项目业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是否充分考虑和利用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对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地段,建设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区水利局工作职责:1、负责全区小一型以上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2、负责督促因水利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3、在组织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时,负责督促项目业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水利工程,负责督促业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批准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4、负责在汛期及时向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政府提供汛情、水情等实时信息。
(5)区教委工作职责: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威胁学校师生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6)区旅游局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单位对威胁游客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7)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负责督促矿山企业安全开采、科学堆放尾矿,防止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8)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对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9)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督促各矿山企业、乡镇企业对危及自身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负责督促各矿山企业对矿山建设和采掘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或对受灾人进行搬迁。负责组织开展因乡镇企业生产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致灾人进行治理。组织各矿山企业、乡镇企业开展生产活动范围内及危及自身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督促乡镇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的建议,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防灾措施的检查和落实。监督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临灾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路线、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负责矿山企业、乡镇企业对危及安全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置,并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10)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督促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建议,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防灾措施的检查和落实。组织开展对危及建筑行业、城镇等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和险情进行巡查、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负责管理建筑活动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致灾责任人进行治理。
(11)区移民局:负责做好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移民工程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责成项目业主切实加强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规避在地质灾害威胁区及周边选址。负责三峡库区高切坡项目的监测治理工作。负责督促移民迁建项目业主,对移民迁建涉及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保护。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移民迁建区、迁建设施和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12)区市政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包括:负责组织对各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设施巡查、排查和监测,将影响市政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监测,防止垃圾垮塌引发灾害;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市政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恢复市政设施功能。
(13)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各街镇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情况;协助各街镇做好险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帮助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并按规定给予救济补助;向市民政局报告灾情;开展调查研究,编制中长期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规划,及时向区抢险救援指挥部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和意见。
(14)区财政局工作职责: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勘查设计和工程治理等,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5)区气象局工作职责:1、负责在汛期及时向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政府提供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预测预报结论和实时信息,并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2、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16)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1、落实本辖区地灾群测群防监测制度、“三查”工作(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调查及处置工作。2、组织编制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修编《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个案》,指导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3、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4、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一般级地质灾害,并将处置结果报告区国土资源局备案。5、组织力量抢险救灾。动员险区、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险区稳定,确保一方平安。6、及时调查核实、准确掌握灾情。7、规范重大、特大灾害的对外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重大、特大级灾害的灾情必须经市政府和区政府批准后统一对外发布和报道。8、在本级财政中安排地灾防治和专项救灾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9、执行党和国家抗灾救灾方针、政策,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救灾工作的批示。
(17)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3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制度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防灾制度、灾情巡查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推行重大地灾项目专家参与制。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6.4建立健全防治经费投入机制
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保障机制。根据当年地质灾害情况,结合当年财力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
政府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建、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6.5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的能力和地质灾害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水平,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科技攻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关键技术问题、难题。积极推广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6.6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当前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的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向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对受威胁的居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
第七章结论及建议
7.1结论
(一)全区地质灾害现状
巴南区全区地质灾害点625处。其中滑坡55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88.17%;危岩崩塌49处,占灾害点总数的7.83%;不稳定斜坡19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04%;泥石流6处,占灾害点总数的0.96%。
(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巴南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1261.91km2,占全区总面积1825km2的69.31%;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343.38km2,占全区总面积1825km2的18.8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216.72km2,占全区总面积1825km2的11.88%。
(三)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建议
全区分为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1-A3)、3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1-B3)及4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1-C3)。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全区规划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的地质灾害点549处,规划纳入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点390处,纳入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35处,纳入库区后续规划的地质灾害点62处。
(五)防治对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基本知识的宣传工作,定期进行地质灾害培训学习。
2.完善“群测群防”防灾网络体系,包括管理体系和网点体系,管理体系由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构成,网络体系由具体灾害点和监测责任人构成。
3.坚持地质灾害“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原则,对多数地质灾害实施搬迁避让,个别危害较大或可简易治理的进行综合工程治理。
4.规范人类工程活动
①进一步加强矿山开采管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规范不科学的采矿和矿渣的乱堆乱放等人类工程活动。
②对重要区域和重点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开展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③对农村居民自建房用地,须经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调查评价,避开地质灾害。
④大力开展“森林重庆”建设及退耕还林工程,加强森林的管护工作,坚决禁止盲目乱砍乱伐行为。
7.2建议
(一)对区内个别重要或有代表性的地质灾害点,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批进行详细勘查研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全区区域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的研究,查清区内潜在隐伏的地质灾害隐患。
(三)对全区区域地质灾害进行预测研究工作,为进一步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服务。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针对巴南区幅员比较广阔的实际情况,建议各镇街或分片区片区建立专职或兼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
主题词:国土 地质灾害 防治规划 通知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