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关于建德市域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6-09 16:34:13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建德市域总体规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3〕3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建德市域总体规划(2007-2020)的请示》(杭政〔2012〕6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德市域总体规划(2007 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把建德建设成为杭州西部交通枢纽、杭州西部重要经济增长极、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和一流山水生态旅游城市。

三、合理确定城乡建设规模。《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建德市全部行政区域,其中中心城区规划区面积为66.9平方公里。2020年市域规划人口规模84.6万人、城镇规划人口规模62.2万人、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20.8万人。市域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市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平方公里和93.02平方公里以内,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控制在26平方公里以内。

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要按照市域空间发展战略,加快构筑 一主两副两团、五片一廊、两轴两点 的城乡发展空间结构。按照东扩南拓、西进中优的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加快完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成 一心两翼一轴、三城两体 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结构。

五、加强市域空间管制。要严格落实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已建区和 蓝线 、 绿线 、 紫线 、 黄线 的空间管治措施,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严格按照《富春江 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 2025)》的要求,加强对富春江 新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和景观资源的保护,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预留和控制好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通道,并着重考虑本市域的轨道交通与杭州市域轨道交通的衔接及线位廊道控制问题。

六、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城乡统筹、集约利用、适度超前、有效整合的要求,加快推进交通、供排水、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在易发地质灾害和易受洪水威胁的区域进行建设。

七、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总体规划》是建德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市域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抓紧编制市域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保障《总体规划》有序有效实施。你市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检查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总体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2013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政函〔2013〕30号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