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103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6-08 16:10:56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103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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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素华委员: 《关于充分利用SDR有利条件促进我省经济开放发展的建议》(第20161032号)收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宝贵建议。现将我厅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标志着我国金融和人民币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必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您的建议反映了当下经济领域改革的热点问题,契合我省经济发展新战略。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仲裁机制相关建议,作为《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登记机关,我厅全力支持我省仲裁机构建设。近年来,我厅在原有的福州、厦门、泉州、南平四家仲裁机构的基础上,2015年5月对厦门仲裁委员会在厦门自贸区设立国际商事仲裁院给予备案,2015年7月对福州仲裁委员会在福州自贸区设立国际商事仲裁院给予备案。同时,积极与司法部沟通,全力支持中国国际商会在平潭设立仲裁机构,2015年12月,对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给予设立登记,创新了两岸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深化两岸经贸合作,为两岸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仲裁法律服务。对于您在提案中涉及的其他问题和建议,我厅将根据自身职责,与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勇 联 系 人:张茂月,陈荣 联系电话:0591-83770283,83725411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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