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316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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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工党: 《关于从源头上预防拐卖儿童的建议》(第20163163号)收悉。感谢贵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宝贵建议。现将我厅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法律援助是一种弱者权益保障制度,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它是政府维系困难群众的一个桥梁,得到中央、上级部门和社会各届的高度重视。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但他们又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儿童权益保障体系的完善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的程度。 一、当前我省在保护儿童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化便民服务。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将涉及城镇化进程中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领域;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同时,各地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适时动态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在全省94个法律援助中心基础上,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工青妇、计生协等部门建立援助站,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打造 “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推动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拓宽申请渠道,实现群众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倡导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建立舆情分析机制,开展咨询、办案情况舆情分析,促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以达到法律援助工作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目标。 (二)加强宣传,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以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了法律意识,让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学法、守法,提高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省司法厅相关职能部门还积极指导各地市开展宣传活动,抓住重大节日的有利时机,通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和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派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法律援助宣传效果。省依法治省办会同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编写《保护自己我能行——少儿法律自助36计》、《我是懂法小公民——少儿法律素养30课》,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图书漂流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 (三)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在接访中,发现涉及对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侵害案件时,及时受理并指派给有责任心及熟悉儿童心理疏导等业务特长的律师办理,保证案件办理的效果,同时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对案情相对复杂、涉及多部门的案件,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共同研究制定最佳解决方案。对法律援助承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沟通解决,达成共识,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开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犯罪分子、监护人法律意识薄弱,对法律认知度较低。大多数被拐儿童是被卖到偏远山区或者农村,有许多家庭由于夫妻两人不能生育,或者重男轻女的思想而想要买个孩子,同时,大多数人贩子都没有正当职业,而且法律意识淡薄,在巨大的市场利益的诱惑下,常违背良心走上犯罪道路。由于许多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疏忽大意,自身法律意识薄弱,监护不周,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二)多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在实践中常遇到打拐不积极、被动打拐等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职责分工上出现重复或者空白,部门间相互推诿,沟通配合机制不健全,且多为事后监督和管理,无法有效落实具体责任,事前的预防机制不到位,导致打拐的社会效果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力度。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将通过网络、广播电台的形式为广大群众开展心理及法律有关知识的咨询,或在部分村社设立法律咨询平台,由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到现场接受法律咨询。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鼓励引导各类学校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法治园地、法治教育展览室、法治文化创作室等,打造一批集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健全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形成宪法及宪法性文件由人大机关负责宣传,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由司法机关负责宣传,部门法由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宣传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的办法,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整合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司法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计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儿童的事件处置,结合案情主动征询和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事前咨询,事中探讨,事后总结的有效机制,建立打拐联席会议制度,有效遏制拐卖儿童事件的发生。 再次感谢贵党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勇 联 系 人:黄树伟,陈荣 联系电话:0591-87531001,83725411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