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政府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府办发〔2016〕2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办发〔2016〕2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1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1〕22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