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5-16 09:51:06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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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沿海各港口局、省港航局、省交通人才职业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提高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持有有效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的除外)。 二、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危险货物装卸安全及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方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原理与方法、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常识、作业现场危险货物积载与隔离的管理要求、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应急措施与医疗急救、员工教育与培训的途径和方法等。 三、考核方式及合格标准 (一)考核为理论考核,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两种类型,共50题,其中判断题15题、选择题35题。 (二)考核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每题2分,85分及以上合格。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一)考核组织工作由省港航局负责,省交通人才职业中心、各港口管理局配合,考核时间定于5月下旬。 (二)各港口管理局负责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和人员报名接受考核,确保所有应参加考核的人员全部按要求考核合格。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省港航局。 (三)省港航局根据考核内容编制考核题库,题库应涵盖考核内容,并于5月15 日前在门户网站公布考核题库。 (四)省港航局根据报名情况和考场情况合理安排考核场次,于5月25日前公布,由各港口管理局负责通知具体参加考核人员。 (五)考核结束后,省港航局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考核不替代交通运输部关于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考核,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二)考核成绩公布后,各港口管理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要求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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