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四川]四川省关于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川府函[2016]8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6〕82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4 2030)〉的请示》(绵府〔20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4 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规划期限调整为2016 2030年。
二、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是以李白文化为特征,具有文化体验、旅游集散、观光休闲等功能的名人胜迹型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5.40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5.22平方公里。
三、要做好《总体规划》与周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衔接,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内容、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批。
四、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
《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市要加强对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