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20161452号提案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5-04 17:05:25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2016145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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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发展福建生态农业的建议》(201614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质监系统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会同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和水利厅等部门,共同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方面。加大对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又需在全省统一规定的农业类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2015年,共完成28项农业类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工作,全省累计制修订农业类省地方标准1084项。同时,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由我省承担的浦城、建宁“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茶叶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1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第七批43个省级农标示范区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示范项目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比如,白琳工夫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将茶叶可追溯体系建设与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有机结合,示范区茶园基地建立一套完整的茶园管理体系和产品可追溯体系确保质量安全,通过三年建设,验收当年,示范基地总产量达93吨,总产值达1850.5万元,总产值比示范前提高21.9%。 (二)品牌建设工作方面。我局持续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并吸收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注重引导生态农业企业加快品牌建设,支持和辅导具有地方特色并形成一定经济规模的生态农业产品争创福建名牌产品,不断提升生态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2015年度福建名牌产品评选中,有 77项农产品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称号,所占当年获评福建名牌产品总数的比例从2014年的12.2%提高到2015年的13.9%。 (三)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面。近年来,我局每年均组织对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一般性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较严重的问题,暂停其部分或全部检验检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对获证机构开展相关项目(特别是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农产品检测项目或参数)能力验证活动,覆盖了食品中铅、铬检测、食品中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检测、食品的菌落总数等参数,以保证其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二、下一步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诚如贵委提案所言,生态农业的发展顺应人类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理念,完善质量检测检验和标准体系建设非常重要。我局将依据职能,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检验和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制修订一批覆盖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健康养殖等生产领域省农业标准体系。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提升工程”工作,推动各示范区的长效机制建立,探索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综改办确立的“美丽乡村”标准化工作要求,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抓好新立项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县)的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组织培育推荐和评选好2016年度福建名牌产品,加大对生态农业食品农产品争创福建名牌产品的扶持力度。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名牌产品宣传力度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假冒名牌产品的侵权行为,强化对生态农业名牌产品的保护。继续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生态农业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以创建名牌为载体,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加快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 (三)进一步加强检测检验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督促获资质认定证书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加快质量手册等管理体系的换版并有效运行,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满足检验检测市场的需求。同时,加强与省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检测行为。 衷心感谢贵委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贵委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施文 联 系 人:陆军 联系电话:0591—87855097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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