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宁宇等三十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5-03 10:40:18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宁宇等三十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厦门市、三明市、莆田市、宁德市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关于任命王宁宇等三十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6〕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翁春珠、刘伟萍、蔡长斌、邓倩、庄雄峰、阮君、林英为公证员的执业手续。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4月26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