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5-03 10:20:15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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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贵委转来《关于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建议》(第123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低碳、环保和节能的新产品,是我国现阶段和今后大力发展的方向。国家已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使用,制定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和《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等新能源汽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鼓励支持和发展新能源汽车。 我局将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能,配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主管部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开展相关标准的宣贯工作。我局将依托标准化公益培训机构,免费开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培训工作。二是抓好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宣传工作。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和行业关于新能源汽车标准的制修订情况,通过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标准化活动,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标准化,让标准家喻户晓,形成节约能源出行的良好习惯和氛围。 领导署名:施 文 联 系 人:陆 军 联系电话:0591—87855097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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