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江西省关于2015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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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国土资源意识进一步增强,以保障发展为目标、依法行政为准则、目标考核为抓手、开拓创新为动力,扎实开展各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认真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各设区市违法用地总量持续下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0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省里组织开展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5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成绩位列前三名的设区市依次是上饶市、赣州市和吉安市,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二、鉴于2015年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总体较好,各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明显好转,2015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不评后两名设区市。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在2016年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意识,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