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2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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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 贵局转来《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旅游推进我省旅游扶贫工作迈上新台阶》(第1423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旅游标准化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发展秩序、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产业总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局积极配合贵局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在旅游标准制修订、旅游标准化试点、旅游标准体系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实践。在乡村旅游方面主要已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截至目前,我省已经立项地方标准3项。其中DB35/T 1051-2010《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已发布实施6年,近期正在组织修订;《客栈设施与服务管理规范》和《乡村旅游特色村、镇服务与管理规范》,均于2014年立项,目前正在由相关单位、有关专家起草研制中。关于贵局提出的将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服务规范的有关内容会在这2项地方标准予以体现。在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大量适用于内部经营和管理的企业标准。 二、深入开展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 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是标准实施与推广的重要手段。目前,我省已经有9家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开展了标准化试点建设,并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等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如:闽侯县棋盘寨农林开发有限公司、闽侯县龙台山生态园有限公司、福州白沙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龙海龙佳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等。3个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试点(永春县、沙县、长泰县) 等项目的建立和建设,发挥了以点带面、辐射拓展、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成效明显。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还专门报道了我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成果,扩大了“清新福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着力加大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力度 我省于2008年下发了《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08〕1号),对全省从事标准研制,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标准化工作奖励项目,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等予以经费资助。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在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参加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我局都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一次性5—20万的经费资助,该项政策已实施长达8年。 乡村旅游是一项国家推动、市场需要、百姓要求的富民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正当其时。今后,我们将继续配合贵局,为乡村旅游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撑,推进我省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 领导署名:施文 联 系 人:陆军 联系电话:0591—87855097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