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29 15:25: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选定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3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及其相关管理要求,我局审查了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申请材料,结合近年来各考核中心考核活动的开展情况,认为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满足《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及《关于在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中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选定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函〔2015〕134号)等文件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选定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考核中心基本信息见附件)。

各考核中心应按照规定的考核活动范围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活动,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质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基本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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