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10 14:40:38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监测函[2016]4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办公厅,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指导,我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董明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66556811、84943175

传真:(010)66556825、84943136

邮箱:wry@cnemc.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3月4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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