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李锦莲293万余元的决定
新华社南昌9月18日电(记者赖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18日发布消息称,决定对赔偿请求人李锦莲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20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93万余元,驳回了李锦莲的其他赔偿请求。日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华社南昌9月18日电(记者赖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18日发布消息称,决定对赔偿请求人李锦莲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20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93万余元,驳回了李锦莲的其他赔偿请求。日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向李锦莲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5月作出的刑事裁定,李锦莲,男,1950年6月3日生于江西省遂川县,农民。1998年,李锦莲被怀疑用奶糖毒杀同村的两名儿童。1999年,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锦莲不服,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0年5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李锦莲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8日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再审认为,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李锦莲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李锦莲有罪。6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锦莲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定和判决,宣告李锦莲无罪。
2018年7月18日,李锦莲向赔偿义务机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赔偿决定。
新华社福州8月11日电(记者王成)10日上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在漳州中院对备受关注的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开庭再审。2015年4月30日,泉州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
江西省人大决定,接受刘奇辞去江西省省长职务,并任命易炼红为江西省代理省长及副省长。 ...
8月6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决定接受刘奇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会议决定任命易炼红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 ...
近日,中共中央决定:易炼红同志任江西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易炼红同志简历:易炼红,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湖南涟源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教授。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1976.08--1978.09湖南省涟源县桂花 ...
长安街知事发现,易炼红生于1959年9月,湖南涟源人,曾任岳阳市委书记、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长沙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7月,易炼红北上辽宁,任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今年5月,他出任辽宁省委副书记,兼任沈阳市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