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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 科技创新高地的陪审改革创新

作者: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8-07-04 17:42:40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2016年3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宣誓。这是人民陪审员正式履职,走上法台前的必经程序。作为全国首批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2016年3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宣誓。这是人民陪审员正式履职,走上法台前的必经程序。作为全国首批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试点法院,海淀法院紧紧围绕“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的目标,不断凝聚改革合力,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出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实质参审的价值,共同助力审判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广泛动员 全面覆盖无死角

“海淀法院作为基层大院,案件数量多,人民陪审员需求大。如何高效、有序地开展选任工作,是开展好改革的关键第一步。”海淀法院副院长贾柏岩说道。

2015年5月,海淀法院与海淀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建立了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动员、资格审查、随机抽选等选任各阶段的职责分工,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宣传过程中,海淀法院根据改革精神,有针对性地制作了宣传材料。同时充分发挥区司法局接近基层民众、掌握居民信息及拥有数量庞大的基层社区工作者等资源优势,通过全区所属29个街道乡镇的司法所,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宣传动员,使广大辖区居民全面了解、积极参与改革工作。

在选任过程中,海淀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全程落实随机抽选。从审查符合条件的辖区选民和常住居民名单中,匹配员额法官数量,严格按照“三个随机”要求,先随机抽选出近千名候选人,建立候选人信息库,做好备选人员储备;再从候选人中随机抽选400余名新人民陪审员,加上尚在任期内的原有人民陪审员,最终共选任出666名人民陪审员。实现人民陪审员在全区各街镇、各社区的全覆盖,人民陪审员人数居全北京市第一位。

“通过联动机制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年龄主要集中在36至55岁之间,普遍具有较强的基层经验和社会阅历。”海淀法院政治处负责人戴国介绍道,“他们能够发挥自己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协助法官办案,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以群众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科学管理 提升参审均衡度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海淀法院根据人民陪审员的不同专业、特长,将人民陪审员做进一步分类,建立医疗、建筑、知识产权等若干分专业的子信息库,使得参审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更符合审判实际的需要。

借助信息化技术,海淀法院依托陪审员管理软件,设定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的上限为30件,若人民陪审员参审已达到上限,其将自动从可选人员中移出,从技术上保证参审均衡。

此外,针对80%以上的人民陪审员均有本职工作的情况,海淀法院坚持以方便人民陪审员参审为原则,采用人民陪审员向法院预报可参审时间和提前大范围征询人民陪审员可参审时间的方法,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将庭审需求与人民陪审员可参审时间相匹配,在保证庭审需求的前提下,也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和出勤率。

在随机产生、随机参审的前提下,海淀法院经过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案件类型与人民陪审员专业的对接匹配,既能使人民陪审员在专业化审判的事实查明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又能提升人民陪审员实际履职的自觉感和自荣感。2016年全年,海淀法院人民陪审员共计出勤1.8万人次,参审各类案件共计3万余件。

不做“陪衬” 实质参审见成效

海淀法院从岗前培训开始即向人民陪审员强调要积极参与审判全过程,发挥作用,不做“陪衬”。在日常参审过程中,也鼓励人民陪审员对影响判断案件事实的问题大胆提问,合议时也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特别是案件类型与人民陪审员个人教育或工作专业背景相关时,更是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协助法官查清案件事实,准确作出是非判断。

62岁的人民陪审员梁铭泉,退休前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从事电气设备相关行业,今年是他在海淀法院从事陪审工作的第五个年头。梁铭泉参与审理了多起著名案件,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宪法事例、十大刑事案件之一的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就是其中之一。“这起涉及到‘宅男神器’、‘技术中立’等多重社会与法律因素交叉的案件,每个议题都极具吸睛力。如果我只是像木头一样坐在上面,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说,哪对得起头上的国徽和人民陪审员这个称呼啊。”梁铭泉回忆。案件审理期间,梁铭泉翻阅查找了大量资料,对互联网视频上传、下载、搜索等知识进行自学。在合议阶段,他结合生活中的经历、阅历,与合议庭共同分析案情,厘清案件事实,确定争议焦点,真正发挥出了参审的作用和价值,取得良好效果。

尽心尽责 陪审精神代代传

“老张,后天9点复兴路法庭的案件在第三法庭,别走错了啊。”在海淀法院尝试人民陪审员自我管理模式后,人民陪审员岳维主动承担起了两个派出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协调、管理工作。每天八点左右到庭,收拾陪审员办公室,核对陪审安排,逐一告知其他人民陪审员开庭地点。她熟悉每个人民陪审员的特点,尽可能为案件安排最合适的人选。矛盾尖锐的案件、当事人情绪激动,她就安排性格温和、调解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涉及专业知识的案件,她就安排有相应专业工作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困难复杂、开庭时间长的案件,她就安排健康状况良好,能打“持久战”的人民陪审员。而最艰苦的任务她就留给自己,时常陪审至晚上六、七点,最晚一次庭审结束时已是晚上九点多。

像岳维这样的老同志还有很多,他们认真负责,参审过程中严谨细致,从不打马虎。他们参审的案件调撤率相对较高,合议时也多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老陪审员对新陪审员起着非常有益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陪审员快速了解庭审程序,适应庭审氛围,掌握参审技巧,保证了海淀法院人员众多的人民陪审员队伍稳定、规范的完成陪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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