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顾海兵)
〔2018〕14号申请人:顾海兵住址:上海市金山区被申请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监管信息告知书》(证监信息公开〔2017〕712号,以下简称《监管信息告知书》),向中国证券监督...
〔2018〕14号
申请人:顾海兵
住址:上海市金山区
被申请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监管信息告知书》(证监信息公开〔2017〕712号,以下简称《监管信息告知书》),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申请行政复议。本会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监管信息告知书》,主要理由是:1.被申请人在告知申请人的答复中,没有提供答复内容的法律依据。2.被申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40号)中并未认定“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以及更正日”,而上述内容是认定该案实施、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的基本要素之一,影响该案的自由裁量。3.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简单明了,并无延期的必要。4.《监管信息告知书》未告知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救济途径。5.《监管信息告知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清。
被申请人答复认为:1.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实际上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要求被申请人对其提出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以及更正日”进行认定并告知,而该信息不属于被申请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2.被申请人做出延期答复的通知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查明,2017年9月1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中航黑豹(代码600760)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16〕40号一案中中航黑豹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以及更正日的具体日期。”2017年9月19日,被申请人作出监管信息公开延期答复通知书(证监信息公开延期〔2017〕81号,以下简称《延期答复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将延期答复,延长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该《延期答复通知书》于2017年9月22日通过挂号信方式寄出。2017年10月9日,被申请人作出《监管信息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对中航黑豹大股东违法减持公司股份一案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均已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并在被申请人官方网站公开。关于“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以及更正日”的确定,是法律认定范畴,属于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判断的职权,被申请人不应也无权对该问题作出判断。因此,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被申请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本会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可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范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申请时已客观存在并固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非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所作出的必须具有针对性、以信息形式表述的具体解答。
本案中,申请人申请公开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以及更正日的具体日期”,是法律认定范畴,不属于被申请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作出了《监管信息告知书》,告知其相关情况,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此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2017年10月9日向申请人做出《延期答复通知书》,并无不当。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会决定:维持《监管信息告知书》(证监信息公开〔2017〕712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中国证监会
2018年2月7日
〔2018〕49号申请人:胡凤滨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被申请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 ...
〔2018〕38号当事人:郭玮,女,1973年5月出生,住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潭路99弄1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郭玮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 ...
〔2018〕40号当事人:郭亚军,男,1959年6月出生,住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瑞金路3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郭亚军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 ...
〔2018〕39号当事人:汤义炜,男,1971年7月出生,住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办事处长征路1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汤义炜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 ...
〔2018〕41号当事人:汤李炜,男,1973年8月出生,住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潭路99弄1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汤李炜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