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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年内跟车闯杆271次 [快讯]

作者:米阳 来源:金投网 2018-04-30 09:52:02

2018年4月30日讯,为偷逃过路费,两年内跟车闯杆271次。男子崔某因涉嫌盗窃罪,日前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并按最远端驶入补缴通行费。据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崔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北京市首都公...

2018年4月30日讯,为偷逃过路费,两年内跟车闯杆271次。男子崔某因涉嫌盗窃罪,日前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并按最远端驶入补缴通行费。

据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崔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管高速公路上行驶期间,采取跟车闯杆的方式,在京藏高速清河收费站进京出口等地,连续闯杆271次,偷逃过路费共计22075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崔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是其父亲所有,但平日都由崔某实际使用。崔某第一次以这种方式偷逃过路费是在2013年6月28日。起初,他只是抱着侥幸心理,但没想到第一次就顺利通过收费站点。之后,他的跟车技术更加“娴熟”,前面的车缴费,抬杆未落的时候,崔某就开车紧跟前车迅速通过。当民警找到被告人崔某后,他对两年内多次跟车闯杆、偷逃过路费的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北京市公路条例第44条规定,对不能提供通行卡的车辆,按照最远端驶入站到本站的距离收取通行费,最后被告人崔某按所行驶路段全程足额补缴了通行费。之前看似占了便宜,实则最后吃了大亏。

不仅如此,崔某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此案已移送至海淀法院,等待被告人崔某的是法律的审判。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张蕊、闫国坤认为,跟车闯杆不仅破坏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营运秩序,也对前车及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果前车紧急刹车,后车在紧紧尾随的情况下,追尾是不可避免的,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此检察官提示,每一名公民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贪图小便宜,而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不顾。如果抱着侥幸心理,最后受伤的永远是自己。

同时,检察机关也对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在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查处。

来源:北京晚报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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