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贵州专员办: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效果的建议

作者:米米 来源:财政部 2018-04-24 18:27:58

自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下发以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进入新的实施周期,贵州专员办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对贵州省近三年该项补贴开展了预...

自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下发以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进入新的实施周期,贵州专员办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对贵州省近三年该项补贴开展了预算执行监控工作,结合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补贴方案及标准设定方面。一是建议农机主管部门针对我国不同区域的地理条件、农业生产和农机具使用习惯,考虑按照南、北方或几个大区的划分方式来制定通用类农机具的补贴目录和最高补贴额,对各地重点推广农机具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或者增加补贴种类(如贵州的盘式拖拉机、单轨运输机、食用菌生产机具等)。二是鉴于市场上农机具种类繁多,同一主要技术参数下的细分档次、性能配置和市场售价差异较大,建议尽快完善全国农机具市场销售信息的平台管理和运用,通过“大数据”手段更加动态、高效地为制定补贴标准,特别是非通用类农机具的补贴标准提供支撑保障。

二、补贴资金下达兑付方面。一是建议从中央到省、省到县市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时,在综合考虑历史结算数据和市场趋势预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对结转结余资金的调度管理,对结转结余消化较慢或农机具补贴政策宣传推广不力的地区扣减下达额度,以更好地提高年度之间和区域之间的均衡性,减少资金沉淀闲置。二是建议县级财政和农机化主管部门从完善机制流程上入手,认真查找在补贴申报受理、资料审核、资金兑付、系统对账等全过程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切实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进一步优化制度方法,缩短兑付周期,管控资金风险,提升受益农户满意度。

三、基础管理工作方面。一是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应严格强化补贴政策公示公告及补贴系统导入数据的严谨性,尽早启动实施各年度补贴工作,确保连续稳定开展。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程序,在政策宣传推广、补贴资金公示、购机抽查核实等基础工作方面做细做实,使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良性引导作用。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通过机制化、常态化、联动性的监管措施,尽早发现并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有效降低事后纠偏的高昂成本。同时要积极运用评价问责、跟踪问效、制度校正的手段强化管理闭环,更好地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挥扶持、引导、惠农的综合作用。

附件下载: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