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

她挖走公司6711万买房出国 结果意想不到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4-17 14:11:57

连锁电信商哈拉网通近年因为连续亏损,去(2017)年老板对内部进行调查,竟发现是一位童姓女员工在搞鬼,原来女子童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7年来侵入公司电脑会计系统,窜改重要数据,从中私吞手机转售谋利高达6711万...

法律法规网消息 连锁电信商哈拉网通近年因为连续亏损,去(2017)年老板对内部进行调查,竟发现是一位童姓女员工在搞鬼,原来女子童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7年来侵入公司电脑会计系统,窜改重要数据,从中私吞手机转售谋利高达6711万余元,警方在去年3月将她逮捕,台湾省台中地方法院以女子童某共犯54件业务侵占罪,判刑8年6月,除此之外,女子童某汇入胞姐帐户的侵占所得210万元也被宣告没收。

法院判决书指出,42岁的童姓女员工在公司负责与各大网络购物网站厂商接洽,以及处理手机商品出货、登打销售品项、数目、金额等业务。2011年2月开始,她趁主管交办登打资料时,偷偷记下公司会计系统的管理权限帐号及密码,并于每月结帐时,侵入销售会计系统,窜改调降手机商品成本、及增加手机商品数量,使结帐报表数量和销售金额一致,借此规避公司会计查核,再将侵占的手机商品,对外销售。

​一直到去年7月,负责人清查内部时,女子童某的谋利行为才曝光,并查到她以此手法将侵吞的手机转卖,从2011年侵占66万余元逐年增加,至2017年侵占1400余万元,7年间总计赚取不法暴利6711万余元,过着奢华生活,不但陆续在清水区和大里区买了两户房子、偿还亲友债务,甚至招待亲友出国旅游多次,每月刷卡金额30、40万元,警方去年3月趁女子童某与家人外出游玩意大利返国入境时,将她拘提到案。法院指出,女子童某虽坦承犯罪,但未能赔偿公司损失,且犯后态度不佳,依业务侵占罪判处8年6月,并没收存放在胞姐帐户的210万余元。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