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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杀店长获刑 揭秘案件真相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3-28 13:40:47

俗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与他人交往中总会遇到意见不合的时候,这时候一定要冷静,不要做傻事,事后在后悔就晚了。近日发生一起惨案,一外卖员把店长给杀死了,有什么深仇大恨?故意杀人被判死刑!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20...

法律法规网消息 俗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与他人交往中总会遇到意见不合的时候,这时候一定要冷静,不要做傻事,事后在后悔就晚了。近日发生一起惨案,一外卖员把店长给杀死了,有什么深仇大恨?故意杀人被判死刑!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2017年8月8日14时许,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某处一棒约翰店内,外卖小哥张某与店长贾某发生争执,随后张某手持尖刀刺、切贾某某头、胸、腹部。刺破心脏、肺脏、肝脏,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外卖小哥张某作案后知道他人报警,在原地等候公安机关,随后被当场抓获。据悉,店长贾某被害时仅24岁。

据了解,2014年张某应聘来到该棒约翰做店员兼职外卖员。据其供述称,两年前,自己因一次送外卖时发生车祸,当时车主赔了2000元,店长贾某也给了张某7天假,其中3天是按照出工的工资支付。

“但我的腿一直没好,店长也开始刁难我,别人休息,我不能休息。刀是我在淘宝上买的,我当时是拿着刀直奔贾某办公室的。”张某说,“上午10点是我上班的时间,但我睡过了,后来接到店长贾某电话,他就说让我别去了。我心里想的下午要找他解决这个事情,我就拿着刀去了店里。”

据现场监控录像显示:该店店员曾拦阻张某,但未能成功,张某持刀向贾某背后刺去。

审理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性质恶劣,手段残忍,且社会危害性大,公诉机关指控其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故作出:判处被告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60239元的判决。
今天中午杭州一外卖小哥斑马线附近被撞身亡,现场惨不忍睹!小哥啊,请骑得慢一些!
今天中午有网友报料:12点左右,杭州崇义路文一西路路口,小车和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上男子当场死亡。报料人说,被撞的人可能是个外卖小哥。目前已经送同德医院。
记者蒋大伟核实报道:下午3点,我来到事发现场。事发路口比较大,设有红绿灯。现场周围没有店家,事发时没有目击者。出事后,有人判断出事的可能是“达达外卖”的外卖小哥,因为事故现场有一个散落的外卖箱子,上面写着“达达外卖”字样。因为没有目击者,也无法知道当时他是否闯了红灯,现场有一条十多米的刹车痕迹。
十字路口南北向人行道跨度比较长,红绿灯时间相对比较短,人走路过去的话,时间是有点不太够的。

事发路口
撞到他的,是一辆杭州牌照的黑色大众汽车。当时外卖员被撞后,人趴在地上,头部都是血迹,有一条腿掉在了第一车道,人则趴在第二第三车道之间,当时就没有生命体征了。120救护车将他送到省立同德医院后,人很快就被转到太平间去了。
记者在现场碰到了另一位经过的达达外卖员,他说这里经常有外卖员闯红灯,因为要赶着去接单。这个外卖员说,像他这样的普通外卖员同一时间段内可以抢5单,但如果真的抢到5单的话,肯定时间非常紧张,就有人会闯红灯了……不过事故中的外卖员当时有没有闯红灯,目前还无法确认。

他手上的伤也是送外卖时骑车摔伤的。
杭州交警通报:2017年4月5日11时35分左右,张某(男)驾驶浙A号牌小型客车沿文一西路向东直行通过崇义路口时,与由东向南行驶由徐某(男)驾驶的杭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徐某死亡。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下午记者在省立同德医院,正好看到一批某外卖平台(非达达)的员工正在组织体检。中午文一西路这场车祸的惨剧,这批同行们也十分清楚。“我们都是做这行的,谁出点事群里都会说的。”一名外卖小哥说,“这个人撞得很惨,据说当场就不行了。”
“我们是专营平台,同一时间一人只能接一单,所以大家除了导航,不太可能再关注其他单。”小哥解释道,“他们不一样,一人可以接N单,只要顺路一起送,赚得就多,自然有人边送边抢单。”
关于杭州街头外卖小哥,我们也曾多次报道,他们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我们经常能看到外卖小哥骑电动车急速、逆行、闯红灯、边骑边打手机……而这些无不成为他们的生命安全隐患!
详戳:急速、逆行、闯红灯、边骑边打手机……杭州街头这群“拼命三郎”,有人实在看不下去了!

提醒所有的朋友,出门在外,交通安全最重要。尤其是提醒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工作再多再忙,也要遵守交通规则!经过路口时尤其要前后左右看清楚!宁慢勿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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