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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杀店长获刑 事情经过回顾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3-28 09:36:32

一个是外卖小哥,一个是店长,为什么外卖小哥要对店长下毒手呢?这中间又发生了多少事情呢?事件的经过是什么样子的呢?外卖小哥张某因与棒约翰餐厅店长贾某发生争执,手持尖刀将其砍杀致死。3月2...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一个是外卖小哥,一个是店长,为什么外卖小哥要对店长下毒手呢?这中间又发生了多少事情呢?事件的经过是什么样子的呢?

外卖小哥张某因与棒约翰餐厅店长贾某发生争执,手持尖刀将其砍杀致死。3月27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宣判,法院一审判处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60239元。

审理: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

此前,公诉机关指控称,2017年8月8日14时许,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某处棒约翰店内,外卖小哥张某与店长贾某发生争执,随后张某手持尖刀刺、切贾某某头、胸、腹部。刺破心脏、肺脏、肝脏,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性质恶劣,手段残忍,且社会危害性大,公诉机关指控其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故作出以上判决。

开庭之前,被害人店长爱人失声痛哭,因情绪十分激动,没有参加该案旁听。张某的辩护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据了解,被害人家属坚持不接受法院调解及被告赔偿,要求判处张某死刑。

法官:被告人并非激情犯罪

该案合议庭法官在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当时,店内监控录像拍得十分清楚,张某对店长发生扎刺行为时,在证人阻拦的情况下,不听劝阻,继续扎刺被害人,手段极其残忍。据尸检报道,被害人至少被扎刺15刀,且刀刀毙命。另外,张某当时去店内是带着刀去,这其实属于蓄谋已久的杀人,并非激情犯罪。合议庭综合考量,最终做出这样的判决。

案件回顾

2017年8月8日14时许,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某处一棒约翰店内,外卖小哥张某与店长贾某发生争执,随后张某手持尖刀刺、切贾某某头、胸、腹部。刺破心脏、肺脏、肝脏,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外卖小哥张某作案后知道他人报警,在原地等候公安机关,随后被当场抓获。据悉,店长贾某被害时仅24岁。

据了解,2014年张某应聘来到该棒约翰做店员兼职外卖员。据其供述称,两年前,自己因一次送外卖时发生车祸,当时车主赔了2000元,店长贾某也给了张某7天假,其中3天是按照出工的工资支付。

“但我的腿一直没好,店长也开始刁难我,别人休息,我不能休息。刀是我在淘宝上买的,我当时是拿着刀直奔贾某办公室的。”张某说,“上午10点是我上班的时间,但我睡过了,后来接到店长贾某电话,他就说让我别去了。我心里想的下午要找他解决这个事情,我就拿着刀去了店里。”

据现场监控录像显示:该店店员曾拦阻张某,但未能成功,张某持刀向贾某背后刺去。

  大型连锁药店偷偷售卖虚假性药 多名店长获刑

药店出售假药、假保健品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说到底还是利益作祟。但是,在大型连锁药店内竟也暗售虚假性药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上海某连锁药店分管负责人向某为牟取利益,在“江湖郎中”处购进虚假性药“黄金甲”,并安排其管辖的各药店店长暗中销售且许以相应提成。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主犯向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各药店店长张某等人也因犯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三到五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

张某是上海一家连锁药店的分店店长,他发现时常有顾客到店内询问壮阳药,且大部分顾客都表示想购买一些价格便宜效果又好的。

“这么多人来问壮阳药,正规药那么贵买的人又少,要是采购一点便宜的,保不准就是商机啊。”张某心下暗暗思考,觉得贩卖价廉的性药是个提高营业额的好办法。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分店总负责人向某,两人一拍即合。

说来也巧,向某在其分管的一家位于松江区的药店内巡查时,恰好遇到一名医药代表推销药品,便询问起有关进购壮阳药的问题。该医药代表强烈推荐了一种名叫“黄金甲”的廉价性保健药。“这个药的功效是改善男性性功能等,和伟哥差不多,但价格比较便宜,要不你们进购这个?”听了男子的介绍后,向某便向其购买了30瓶“黄金甲”。

“应该是假药,当时看到包装和说明书上都写着治疗阳痿早泄、改善男性性功能的功效,每次一到两颗。如果是保健品的话,不可能用法用量这么小也不可能起效这么快,得长期用才有效。”在接受承办检察官讯问时,向某表示自己早就知道“黄金甲”是假药。由于都是私自采购的,按照公司规定,如果被发现会受到处罚,但为了牟利,他还是让其手下的分店暗中售卖。

不久后,向某便联系张某,让其在店内暗中售卖,他还再三嘱咐,只有顾客主动提出想买便宜一点的性药时,才能将“黄金甲”推荐给顾客。

看到向某给自己的药不仅没有外包装盒,药品说明书还缺失,张某就明白了所谓的“黄金甲”其实是假药。可一想到回扣额度颇大,他还是禁不住诱惑答应了。

价格低廉的“黄金甲”果然受到很多顾客的青睐,很快向某就通过其分管的张某的分店销售了好几瓶药,获益颇丰。这也让向某的欲望膨胀起来,他思忖着如果扩大“黄金甲”的销售门店,收益就会更多。于是,他便找来手下各分店的店长李某等4人,利欲熏心下的他们马上达成共识。

此后,向某负责采购“黄金甲”,张某等5人负责在分店内暗中出售该药品,所获的收益则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7年8月,金山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本区有药店售卖假药,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后将向某等6人抓获。

检察官说法:涉案药店是知名的医药连锁企业,这样的药店内竟存在暗中销售虚假药品的行为,其危害不言而喻。涉案的各药店店长均具有相关药师、医师资格证和专业药学知识,在向某授意下由于利益驱使,仍安排店员销售假药“黄金甲”,可见其法律意识淡薄、无视销售假药的危害。在此,也提醒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售药的监督检测,会同公安部门推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药品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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