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女模特开豪车醉驾 致人死亡为何不赔偿?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21 13:35:53

女模特开着保时捷撞上了3名行人,为什么撞死人之后还不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女模特开豪车醉驾致人死亡拒不赔偿死者家属昨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3月28日凌晨,东莞樟木头一名女...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女模特开着保时捷撞上了3名行人,为什么撞死人之后还不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女模特开豪车醉驾 致人死亡拒不赔偿

死者家属昨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3月28日凌晨,东莞樟木头一名女司机醉酒驾驶保时捷豪车,撞上了三名行人,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偿131万余元。公开报道显示,该名女司机是一名模特,事发时年仅21岁。记者获悉,鉴于黄某已支付赔偿款3.7万元,今年11月份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向死者家属赔付121万余元,该判决已于11月3日正式生效。然而,死者家属目前仍未收到相关款项。昨日,死者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死者家属下发了“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成柳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今年3月28日凌晨2点,21岁的黄某酒后驾驶汽车从莞惠线方向往东深线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樟木头镇玛莎路口路段时,撞上了路边曾某、尹某及钱某等三名行人,导致曾某当场死亡,尹某、钱某受伤。

经鉴定,黄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57.81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经法医鉴定,尹某所受损伤已达重伤二级,钱某所受损伤已达轻伤二级。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对路面注意不够,未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两年半。

今年5月3日,死者家属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投保的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共120万余元,其后死者家属于7月12日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131万余元。

鉴于黄某已支付赔偿款3.7万元,法院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赔偿原告5.5万元,判令黄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赔偿原告112万余元。保险公司已于12月15日赔付5.5万元。

死者家属表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已于11月14日向其送达生效证明书,上述判决已于11月3日生效。但迄今为止,他们仍未收到赔偿金。此前,他们曾经与肇事者一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中约定了赔偿金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但其后肇事者又单方面将调解协议撤销。

昨日,死者家属向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材料,法院经审查认定该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立案执行。法院表示,死者家属可以随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状况。


醉驾 :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1] 

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

2011年02月26,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