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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班花逃15年 杀人竟是因为这点小事!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9-08 15:33:17

正义或许迟到,但却不会缺席。杀害自己的班花女友之后,逃亡了15年,最后还是落入法网!中新网西安9月5日电(记者阿琳娜)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5日透露,警方近日成功抓获一名杀人后潜逃十五年的犯罪嫌...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正义或许迟到,但却不会缺席。杀害自己的班花女友之后,逃亡了15年,最后还是落入法网!

中新网西安9月5日电 (记者 阿琳娜)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5日透露,警方近日成功抓获一名杀人后潜逃十五年的犯罪嫌疑人,被抓时该犯罪嫌疑人已是某科技公司老板,资产已有千万。

据了解,2002年10月7日晚22时许,嫌疑人孙某龙(男,时年25岁,江苏邳州人)因感情纠葛在某大学操场边的轿车内将在校学生杨某(女,时年23岁)杀害。犯案后,孙某龙为逃避打击连夜乘火车逃窜至成都,随后,辗转多地,最后在青岛隐匿数年。2006年孙某龙通过朋友为其在云南红河州漂白身份。2012年孙某龙潜逃至深圳以做生意谋生。

多年来警方从未放弃对孙某龙的抓捕,由于该嫌疑人警觉*非常高,先后辗转多地并漂白身份,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今年8月,警方通过现代化技术分析,运用警务综合平台,结合新战法,终于成功比对出“杨某晴”就是警方苦苦寻找的孙某龙。经过多方工作,警方基本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地。

2017年8月29日11时许,抓捕小组抵达深圳后立即展开工作,经过前期细致、周密部署,8月30日14时许,潜逃了十五年的命案嫌疑人孙某龙在深圳市南山软件科技园被专案组民警一举抓获。

经查,因女朋友提出要分手,孙某龙不同意便痛下杀手。之后潜逃多地,2012年到深圳后开始与人合作做电子产品生意,现已是某科技公司老板,资产已有千万。

目前,孙某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班花”惨死操场边

其男友是重大嫌疑人

2002年10月7日,西安城南一所大学发生一起凶杀案。一男子在车里杀害女友后,将车开到附近小区后逃跑。小区保安见小区道路上一辆轿车停了很长时间,过去查看,发现车里的女孩已死亡。

警方调查发现,案发现场并不在该小区,而是在被害女孩杨某(案发时23岁)就读学校的操场边。作案车辆是租的,租车的孙某是死者杨某的男朋友,案发后不知去向。民警调查发现,案发前孙某、杨某正在闹分手,种种迹象表明孙某(案发时25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当年在该高校读大二的王女士称,国庆假期后,她刚回到学校就听说了这件事,被杀女孩杨某当时上大三,是北京人,据说还是他们班的“班花”。

案发后,民警在孙某住处、工作地点等均未发现其踪迹,朋友和家人也不知道他去哪了。案情陷入僵持之中。

给警方写信承认行凶

嫌疑人称会考虑自首

案发约一周后,和孙某一起开网吧的合伙人给警方送来了孙某寄来的一封信。

孙某在信中称,杨某是他杀的,当时他骗了舍友的驾照租了一辆车去找杨某,因杨某提出要分手,他一时激动将杨某杀害。信中还交代了他与朋友合伙开的网吧的股份问题,并委托合伙人将信转交给警方,表示处理完手里的事情后会考虑自首。

信是从成都寄来的,警方立即赶往成都抓捕孙某,但未能在成都找到孙某踪迹。

逃亡多年资产上千万

洗白身份并娶妻生子

今年8月,警方通过多种技术分析,比对出一名名为杨某的男子可能就是孙某,但他人在深圳。

8月29日,公安雁塔分局安排抓捕小组到深圳对孙某进行抓捕。到深圳后,民警发现,化名为杨某的孙某经营着一家科技公司,民警在其公司附近部署抓捕时,在孙某公司楼下的一间便利店里恰巧碰到他,当场实施了抓捕。

参与抓捕的民警表示,对着疑犯喊孙某时,他瞬间脸*苍白。民警问,他还记得当年的事情吗?他说,人是他杀的。

据孙某交代,当年作案后,他将作案车辆停到小区后便去了火车站。坐火车到成都后,考虑到作案车辆是借舍友的驾照租的,担心会连累舍友,便写信澄清了事实。当时他确实考虑过自首,但因害怕法律制裁选择继续逃亡。

办案民警表示,孙某寄完信后便离开了成都,先后辗转青岛、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打工、做生意。2006年,孙某通过朋友在云南红河洗白了身份,改名杨某。2012年,孙某到达深圳后,做电子产品生意,现在经营着一家科技公司,资产已达上千万。另外,孙某在青岛打工期间认识一名女孩,随后两人结婚并生了两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3岁),妻子不知道他曾经杀过人。

有钱了不敢买房

15年未与家里父母联系

办案民警称,孙某这些年一直是租房子住,因担心民警抓捕,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以各种理由骗妻子换房子住。他在深圳做生意期间,还会经常变更公司的地址。

据了解,孙某是江苏邳州人,他18岁时父母包办婚姻给其娶了媳妇但没有领结婚证,结婚后两人还有一个孩子。由于对于这次婚姻不满,孙某到西安上大学,毕业后在学校旁边与朋友合伙开了一间网吧。在经营网吧期间,认识了杨某并恋爱了一年多时间。案发后,孙某改名换姓,一直都没有与父母联系,他在老家的妻子也已改嫁。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公安雁塔分局刑侦大队询问室见到了孙某。孙某说,当年案发前,女友杨某要和他分手,他怀疑杨某已另寻新欢,因此发生争吵,他一时激动将杨某杀害。逃亡的这些年,他一直心有不安,即便有钱了也不敢买房,找工作也都是临时的,就害怕被别人发现自己是杀人犯。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改了名字,也结婚生了孩子,身边的人都不知道他的过去,他本以为能好好生活下去,没想到还是被抓了。

孙某说,他后悔当年一时冲动做下错事,他想提醒现在的年轻人遇到事情要理智。

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孙某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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