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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993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米米 来源:农业部 2017-09-06 17:04:59

金钢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水溶肥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水肥一体化推广应用平台近年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推进水肥一体化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按照“一控两减...

金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水溶肥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水肥一体化推广应用平台

近年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推进水肥一体化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

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制定《推进水肥一体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农办农〔2016〕9号),计划到2020年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5亿亩。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实施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支持西北、华北干旱半干旱地区推广全膜覆盖、半膜覆盖、水肥一体化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

三是推进集成创新。

2016年,农业部成立高效复合肥料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化肥减量增效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将水溶肥料研发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推广作为重要内容,打造科企合作平台,推进技术集成创新。

下一步,农业部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形成行政、科研、推广、企业、合作组织五位一体的推广机制,推动水肥一体化发展。

一是

发挥行政推动作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和技术力量合力推进;

二是

发挥推广队伍指导作用,提高技术服务能力;

三是

发挥科研教学单位技术创新作用,加快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

四是

发挥企业产销衔接带动作用,提供产品和系统维护等增值服务;

五是

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示范带动大面积推广。

二、关于完善水溶肥标准

农业部高度重视水溶肥等相关肥料产品标准制定工作。2017年印发的《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明确要求,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建立健全农业节水技术产品标准体系,加大水肥一体化和涵养水分等农艺节水保墒技术推广力度。目前,农业部制定的水溶肥农业行业标准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1107-2010)、《中量元素水溶肥料》(NY2266-201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1428-200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1429-2007)、《含腐植酸水溶肥料》(NY1106-2010)、《水溶肥料Hg、As、Cd、Pb、Cr的限量要求》(NY1110-2010)和《水溶肥料腐植酸含量的测定》(NY/T1971-2010)。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

根据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制定新型高效水溶肥产品标准、检测标准和使用规范。

二是

根据水溶肥发展趋势,修订完善现有标准,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

进一步规范水溶肥原料来源、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中微量元素含量等指标,保障水溶肥安全使用。

三、关于支持水溶肥产业发展

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推动水溶肥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财政补贴。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7亿元,支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在全国选择200个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农业部安排部门预算资金,建立11个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各地将水溶肥推广应用作为重要措施,采取物化补助等方式,支持农民在适宜作物上施用水溶肥。

二是支持技术研发。

2015年,农业部、科技部组织实施“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支持研制溶解度高、组分之间无化学反应沉淀、低盐指数的水溶肥生产材料,研发不同作物专用的多功能、*质稳定、成本低廉的高效水溶肥生产工艺技术,推动水溶肥产业化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通过现有渠道对水溶肥推广应用予以支持。完善绿*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研究将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水溶肥纳入支持范围。同时,结合“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水溶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感谢您对科学施肥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1834

农业部

2017年9月1日

附件:

农办议<2017>241.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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