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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812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丽娜 来源:农业部 2017-08-24 16:54:08

谭志娟、易连军、付华廷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国家对黑龙江省建设冷链物流及规模经营的设施棚室基础建设给予支持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温室大棚可以创造适宜蔬菜生长发育的小气候条件,实现稳产高...

谭志娟、易连军、付华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国家对黑龙江省建设冷链物流及规模经营的设施棚室基础建设给予支持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温室大棚可以创造适宜蔬菜生长发育的小气候条件,实现稳产高产。这些年,我国温室大棚蔬菜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据统计,目前全国温室大棚蔬菜面积5700多万亩,产量2.6亿多吨,占蔬菜总产量的三分之一。温室大棚蔬菜的发展,为缓解冬春淡季蔬菜供需矛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部高度重视黑龙江省温室大棚蔬菜生产发展,近几年通过实施一批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温室大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是加强蔬菜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2010年以来,通过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累计安排148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黑龙江建设蔬菜、食用菌、西甜瓜等作物良种繁育和集约化育苗基地。重点完善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提高优良种子种苗供应能力和水平,加快品种更新换代。

二是支持设施蔬菜生产。

2013年至2016年,通过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项目,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250万元,支持黑龙江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累计新建节能日光温室3700多万亩,改建7200多万亩,并集成推广了一批日光温室蔬菜高效节能栽培技术,提高了黑龙江省冬春淡季蔬菜自给水平,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三是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

2010年以来,通过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100万元,支持黑龙江省创建一批瓜果蔬菜等园艺作物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构建全程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稳定提高产品质量效益。

此外,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要求,农业部制定了《东北地区夏季蔬菜发展实施方案》,支持黑龙江省等东北地区夏季蔬菜发展,增加绿*夏菜供应、增加农民经营收入,提高产业竞争水平。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努力促进黑龙江蔬菜生产发展。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3353

农业部

2017年8月19日

附件:

农办议〔2017〕216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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