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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武汉地铁恶心男 遇到地铁**怎么办?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8-17 10:24:06

现在,地铁上总是有一些很恶心的人,在偷拍裙底等等。女生们在地铁上遇到这样的偷拍男应该怎么保护自己?今日上午,有微博网友爆料称,在地铁三号线上,发现一名疑似偷拍女生裙底的猥琐男,并配发了几张男子...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现在,地铁上总是有一些很恶心的人,在偷拍裙底等等。女生们在地铁上遇到这样的偷拍男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今日上午,有微博网友爆料称,在地铁三号线上,发现一名疑似偷拍女生裙底的猥琐男,并配发了几张男子偷拍时的照片。

从网友发布的照片中,记者看到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身体前倾,坐在地铁车厢的座位上,右手握着手机,并将手机摄像头对准站在其正前方的,一名身穿白*短裙的女生裙底(如图)。

今日下午1时许,楚天都市报记者联系上了发微博的网友张女士(化姓),张女士介绍,今日上午8点左右,她从始发站沌阳大道站上车时,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也一同上了车。当时,她与该男子坐在同一节车厢的座位上,中间只隔了一位女生。

张女士说,上车后不久该男子就不停偷瞄一旁的女生,这样的举动也引起了她的注意。当列车行驶到陶家岭站时,一个看起来高中生模样,穿白*短裙的女生上车后,就站在了男子的正前方位置。

“明显感觉男子不对劲。”张女士清楚的记得,在女孩上车之前,该男子一直都是紧挨座椅靠背坐着,但当女孩上车后,男子便明显前倾身体,并隐蔽的把手机摄像头伸向女生裙底。

期间,女生稍稍往一旁移动位置后,男子便收起了手机,但当女孩再次回到原位时,男子又拿出手机偷拍。

观察该男子几分钟后,张女士才确定男子确实在偷拍,于是拍照取证后,便起身不动声*的将座位让给了白裙女生。张女士说,也许是她当时的举动引起了男子的警觉,此后男子便收起了手机,直到张家湾站点时,男子才下车。

对于张女士的做法是否妥当,记者咨询了相关民警,其建议旁观者在掌握了第一手证据后,首先应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委婉地提醒被偷拍的女孩,然后再找到合适的时机,协助当事人报警,将猥琐男子绳之以法。

武汉诚明律师事务所许高真律师认为,每个公民对违法及违反道德的行为,都有举报和谴责的权利。但网友的曝光行为应当把握分寸,在没有完全掌握,男子偷拍行为的直接证据以及知会当事女子之前,单方曝光容易引发名誉权纠纷,还是应该第一时间协助当事人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依法处置。这既是对事实的负责,也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

女*发现被人偷拍了如何维权?

偷拍行为是指未经他人允许,以秘密的拍摄手法对他人进行拍摄的行为。偷拍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具体可能涉及隐私权和肖像权两个方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隐私权和肖像权都受到法律保护。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也就是说与公众利益无关,仅仅涉及公民个人秘密,而其不愿意公开的与其个人相关的资料等等都属于隐私范畴。偷拍行为明显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公民肖像权应当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如果发现被人偷拍的照片用于营利,例如作为商业广告、产品包装等等,那么可以要求侵害方停止侵害行为、消除影响或者赔偿损失,例如停止使用商业广告、产品包装上的照片,并要求侵害方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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