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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遭异地盗刷16万 推荐

作者:晶晶 来源:新知网 2017-08-15 17:24:48

银行卡没丢,可里面的16万元却不翼而飞,衢州龙游市民张女士就碰上了这样的倒霉事。事后她将发卡银行告上法庭。4月11日,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银行全额赔偿张女士的损失。2月17日23时53分,在家里休息的张女士突然接连收到...

银行卡没丢,可里面的16万元却不翼而飞,衢州龙游市民张女士就碰上了这样的倒霉事。事后她将发卡银行告上法庭。4月11日,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银行全额赔偿张女士的损失。

2月17日23时53分,在家里休息的张女士突然接连收到银行交易短信。她惊得急忙翻找钱包,发现被取现的银行卡就在包里,便连夜报案。然而,就在派出所,张女士手机又接到几条交易短信,短短半个小时,8笔交易,16余万元就这样没了。

第二天张女士到银行查询交易明细发现,其借记卡里的钱分8次被人在广东省和海南省两地转账支取14万元、现金支取2.54万元,共计16.54万元。张女士疑惑,银行卡一直由自己保管,更没向他人泄露过密码,钱怎么会被人取走?她认为银行未能尽到保障资金安全的义务,便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的借记卡在异地两地且短时间内同时发生交易,而张女士及借记卡均在龙游县,明显系用伪卡发生的交易。张女士作为持卡人,有妥善保管借记卡及密码的义务,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其银行存款被盗走系自己泄露密码所造成,故张女士并无过错。银行由于技术因素而未能保证借记卡的唯一*和不可复制*,未能识别伪卡是导致储户发生资金损失的根本原因,由此造成的损失,银行有义务向储户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支持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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